第十五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一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其中,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解析】货币性资产,指持有的货币资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选项A、B和C都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提示】认定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若补价÷整个资产交换金额<25% ,则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若补价÷整个资产交换金额≥25%的,视为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其他相关准则。
整个资产交换金额即在整个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最大的公允价值。s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涉及的交易和事项
(一)与所有者或所有者以外方面的非货币性资产非互惠转让
(二)在企业合并、债务重组中和发行股票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
第二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
一、确认和计量原则
(一)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计量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计量时,应当以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二、商业实质的判断
(一)判断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1)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金额相同,时间不同。此种情形是指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总额相同,获得这些现金流量的风险相同,但现金流量流入企业的时间不同。
(2)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相同,风险不同。此种情形是指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金额相同,但企业获得现金流量的风险或不确定性程度存在明显差异。
(3)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相同,金额不同。此种情形是指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现金流量总额相同,预计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的时间跨度相同,风险也相同,但各年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存在明显差异。
2.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二)关联方之间资产交换与商业实质的关系
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第三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一)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1.不涉及补价的情况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
2.涉及补价的情况
(1)支付补价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支付的补价
(2)收到补价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收到的补价
(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的会计处理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按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3)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将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
(三)相关税费的处理
1.与换出资产有关的相关税费与出售资产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相同,如换出固定资产支付的清理费用、换出不动产应交的营业税计入营业外收支,换出投资性房地产应交的营业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2.与换入资产有关的相关税费与购入资产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相同,如换入资产的运费和保险费计入换入资产的成本等。
二、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计量的会计处理
未同时满足准则规定的两个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即(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为换入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一)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1.不涉及补价的情况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
2.涉及补价的情况
(1)支付补价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支付的补价
(2)收到补价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收到的补价
(二)相关税费的处理
1.与换出资产有关的相关税费与出售资产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相同,如换出固定资产支付的清理费用、换出不动产应交的营业税计入营业外收支,换出投资性房地产应交的营业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2.与换入资产有关的相关税费与购入资产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相同,如换入资产的运费和保险费计入换入资产的成本等。
三、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每项换入资产成本=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每项换入资产成本=该项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换入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换出资产的成本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