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毅乐学书院之学妹读经
一字一句读《论语》第269天

原文阅读:
12.19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译文讲解:
季康子向孔子请教为政之道,说:“如果杀掉无道的奸人,来亲近有德有才的好人,怎么样?”孔子说:“您治理政事,哪里用得着杀戮?如果您要向善,老百姓自然也会跟着向善。君子的品德好比风,小人的品德好比草,草遇到风,必定随风倒伏嘛。”
启发思考:
在本章中,孔子与季康子之间的政见分歧(“道不同”)主要表现在“杀”与“德”两种施政策略的取舍问题上。
季康子认为,要实施有效的统治,就必须采取刑杀等强制措施强迫民众服从政令。“杀”是刑杀、杀戮,“有道”和“无道”分别代指易使之民和不服之民,两者都是以服从统治者政令为标准的,“就”是接近、靠近。
孔子则主张慎杀。他坚信仁政必将取代暴政。而仁政的首要条件就是不滥用暴力,如果以恐怖手段统治天下,即使百姓吃饱穿暖、社会秩序良好,也非“仁政”。孔子认为,真正高明的统治者是无需动用刑杀手段的,而是以身作则,修德从善,教化民众。
孔子在本章中提出了两个极为重要的概念:“君子之德”和“小人之德”。这里的“君子”和“小人”不是思想或道德方面的差异,而是身份和社会地位方面的差别,具体地说,就是居于统治地位的季康子和处于被统治地位的鲁国民众。因此,“君子之德”是指当政者的政德,亦即“大人之德”,所谓“大上有立德”,是因为当政者位高权重,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社稷民生;“小人之德”则是指“民德”,这是民众的一种潜在心理和气质,可以通过道德教化来加以改变。
孔子把“君子之德”比作风,把“小人之德”比作草,以德化民,就如同草随风偃一样,令人心悦诚服,自觉行动。上风下草这几句话出自《尚书·君陈》,当年周公之弟君陈受命治理东郊成周,周成王告诫他要秉承周公“明德惟馨”的为政策略,以德治民,感化下民:“尔其戒哉!尔惟风,下民惟草。”
孔子反复告诫季康子必须为民做出表率,带头遵从礼制,修德行善,通过提高个人道德修养来感化和带动民众,最终实现以礼正民的施政目的。
其实,季康子不太认同孔子的政见,与夫子渐行渐远,并不能简单地判断是由于季康子德行修为差距太大,达不到孔子对当政者理想标准的要求。我们也需要看到,在当时特定的历史阶段,儒家思想中关于社会治理的“仁政”或“德政”的理想蓝图是难以实现的。因为“正”的标准也不是一个永远静止不变的状态,也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调整。
用道德来教化人民,还是用法律和刑罚来控制人民,是孔子和季康子的分歧,也是是儒家和法家的重要分歧,似乎二者水火不容。但中国的历史实践显示,后世的国家治理思想中,儒家和法家不但开始和平共处,还能相互配合,逐步完成了“儒法合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外儒内法”。
儒法合流主要是通过“法律儒家化”才得以实现的。所谓法律儒家化,就是用儒家的道德观念去指导立法,这样儒家思想就渗透进了法家,儒法两家也就逐渐合流了。这个重要的转变主要是在汉代完成的。汉朝就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春秋》为汉制法。”意思是说,《春秋》是孔子留给汉朝的法典。这也是为什么孔夫子的德政理想看起来始终没得以实现,实际上却印刻在中国人文化基因中,成为我们几千年来思想智慧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