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我的初恋男友。
他是我的高中同学,人长得清清瘦瘦,眼睛不大,但很有神。特别善解人意,还会唱歌,歌唱得可好了!那时候,好多人陶醉在他的歌声里。
他本不与我同路,却在不经意间经常出现在我放学的路上,二话不说,替我背起书包。遇到我值日,他也会悄悄出现,三下五除二,替我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他知道我喜欢吃饼干,有时就像变魔法一样给我变出几块香脆的饼干。有时正走着,忽然他跑到街角对面,一阵风似的,给你买来一支冷狗(那时特别流行的一种冷饮,呈圆柱状,奶油味,上面点缀着几粒葡萄干。)伸出舌头,舔上一口,冰冰爽爽,甜甜蜜蜜,感觉自己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儿。还记得有一次,高三晚自习放学,下雨了,他不知从哪儿弄来一辆带大梁的自行车,要送我回家。九点多的街道,还下着雨,行人很稀少,一路风驰电掣,一路纵情高歌。我坐在自行车大梁上,张开双臂,任雨水打湿发梢,任歌声将我环绕,那个场景犹如泰坦尼克号的经典画面的再现,青春的面庞写满了年少轻狂。
后来,他去当了兵,很快又读了军校,直至后来考上了MBA。戈壁荒滩,青藏高原,无不在他的军旅生涯中涂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一路辛苦,一路努力, 现已升为团级。毕业后,我们的联系并不是很多,我读大学时,他专门到学校看过我,还给我寄过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磁带。书信往来中,常如长兄一般告诫我:要好好学习!
虽然,我们弄丢了爱情,但友情依然在。
我先于他两年结婚。当他知道我老公是一所名校的研究生,常在电话中旁敲侧击地提醒我:女孩子不能一结婚,生活中就剩下老公孩子,停止不前了。或者,老公再优秀也不代表你优秀,如此等等。当然,对他自己可能也有所触动,他用了一年的时间发愤努力,也考上了MBA。这几年,他一直对我所做的一件事情耿耿于怀:那年考研因一分之差没有考上我理想的大学,被调剂到了另外一所大学,当时因为孩子太小,我没有去读 。其实,这又何尝不是我心头的一个小小遗憾呢?但愿还有机会!我在他的鞭策和提醒下,还算努力,工作也干得游刃有余,风生水起。虽然离自己想要的还有差距,但我不会放弃。当然,这几年老公的工作也是态度认认真真,成绩可圈可点。我认为夫妻间最好的状态就象舒婷《致橡树》中所说: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
感谢生活,让我懂得:除了努力,别无选择!感谢身边的人,带给我都是满满的正能量!特别要谢谢你,我的初恋,给我善意的提醒和鞭策,让我成为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