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问题是: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矛盾论》
1. 两种宇宙观
宇宙观指的是人们对整个宇宙的总的看法。
有两种宇宙观,一种是形而上学的宇宙观,另一种是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
形而上学的宇宙观
这种宇宙观主要用静止的,片面的,孤立的观点看待世界,否认事物内部存在的矛盾以及推动事物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
这种宇宙观与形而上学相对立,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一切事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
2. 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指的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事物的发展都存在矛盾的运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3. 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指的是不同的事物存在各自矛盾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存在不同方面的矛盾特性。也就是说,我们在分析问题的时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够一概而论。
4. 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可能存在许多矛盾,但是其中肯定有一种矛盾是主要的,并且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就是主要矛盾。
在每一种矛盾中,又存在着对事物的发展,起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一方。这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事物的特性,以及事物的发展。
5. 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它揭示了矛盾双方之间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而矛盾的斗争性则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所固有的两种基本属性,它们相互联结、相辅相成,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6. 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激烈形式,它通常发生在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悬殊、矛盾的性质尖锐化到一定程度时。在阶级社会中,对抗性矛盾(如阶级矛盾)是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然而,对抗并不是矛盾斗争的唯一形式,也不是所有矛盾都会发展到对抗的程度。在矛盾的发展过程中,对抗与非对抗形式往往相互交织、相互转化。
这些概念,构成了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的基本原理。
它们相互关联、相互补充,共同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
一二种宇宙观
01形而上学,亦称玄学。这种思想,无论在中国,在欧洲,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间内,是属于唯心论的宇宙观,并在人们的思想中占了统治的地位。——《矛盾论》
行而上学的说法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行而上)和古希腊哲学(行而上学)
行而上学又被称之为玄学。
行而上学的宇宙观,在历史上,属于唯心论的宇宙观。
在历史上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在人们的思想中占据了统治的地位。
02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和互相影响着。——《矛盾论》
行而上学的宇宙观与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相反(相矛盾)
形而上学的宇宙观
这种宇宙观主要用静止的,片面的,孤立的观点看待世界,否认事物内部存在的矛盾以及推动事物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
这种宇宙观与形而上学相对立,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一切事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
03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矛盾论》
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来自于事物的外部,而是来自于事物的内部,也就是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存在着这种矛盾性,因为这样的矛盾性引起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04事物内部的这种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矛盾论》
事物发展的原因,主要还是事物内部的这种矛盾性,决定事物的发展,其次,才是一事物与他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
这一段话说明了影响事物发展的两个因素,一个是内部的因素,也就是内部的矛盾性,这是根本性的原因,也是主要原因,另一个是次要因素,外部的因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
主要因素决定了事物的发展,而次要因素在主要因素的基础上,对于事物的发展起促进和制约的作用。
主要还是要看主要因素也就是内部因素。
05事实上,即使是外力推动的机械运动,也要通过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事实上,即使是外力作用下的机械运动,同样也要通过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来发挥作用,决定事物的发展。
06唯物辩证法是否排除外部的原因呢?并不排除。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唯物辩证法并不排除外部的因素。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部原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内部因素才是变化的根据,外部因素需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
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内因和外因的关系:
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
内因与外因,相互依存,相互作用。
外因需要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外因对事物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不是直接的,无条件的,而是间接的,有条件的,需要通过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也就是内因,实现影响。
即使是外部因素很积极,或者说很恶劣,如果事物内部没有矛盾性的运动来响应或者利用,那么,外部条件,也不能对事物的发展产生实质影响。
07 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因此,具体地了解事物矛盾这一个法则,对于我们是非常重要的。——《矛盾论》
这句话解释了,在现实中,辩证法可以指导我们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根据分析的结果,能够找到解决矛盾的方法,通过认识世界来改造世界。这也就是了解事物矛盾性的重要作用。
这句话强调了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的重要性。
辩证法认为
事物是普遍联系和不断发展的,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都存在着矛盾,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
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够,仅停留在事物的表面,而是要仔细的观察,准确了解事物的现状,过后,通过观察到的现象,深入事物的内部,分析根据现象得到的推论,揭示事物的矛盾性。
这样我们才能够准确的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趋势。
解决矛盾的方法
认识到了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趋势后,要想解决矛盾性的问题,就需要我们,对应事物的本质,也就是对应事物的矛盾性,内部因素,创造外部的条件,也就是外部因素,来作用于内因,促进和影响,内部的矛盾性,来推动事物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关键在于把握事物的矛盾运动
二 矛盾的普遍性
08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一《矛盾论》
这句话说明了矛盾的普遍性或者绝对性有两个方面的意义。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
这句话表明,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又或者是思维领域,都存在着矛盾。
矛盾是事物内部,本质的联系,它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变化。
事物的成长过程中都存在着矛盾。这些矛盾有可能是显性的,有可能是隐性的,他们都以一定的方式影响着事物的发展方向。
比如,在自然环境界中,动物与环境之间、动物种群内部,都存在着矛盾,这些矛盾推动了物种的进化。
在人类社会中,存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推动着社会的发展。
在思维领域,新观点与旧观点之间的矛盾,推动着人们认识的发展。
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这表明矛盾贯穿于事物发展的过程中。
事物的发展就是一个产生矛盾,解决矛盾,又产生新的矛盾,又解决新的矛盾,这样不断循环的过程。
这样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比如,从出生到成年的过程中,每一个人都会不断的遇到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和挑战往往呈现出一种矛盾的状态,也就是两种或多种,相互冲突的想法,需求和欲望等。
面对这些问题,人们就需要做出选择,通过行动来解决,解决问题过后,又会产生新的问题,也就是新的矛盾,然后再想办法解决……
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就在不断的成长,包括身体的成长,还有智力的成长,认知水平的提升等。
比如,学走路的孩子,又想学走路,又担心摔跤。还有学习,又想学习,又担心学不会,等等。
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的两个重要特征:横向上的广泛性和纵向上的持续性。这两个特征一起构成了矛盾推动事物发展的基本原则。
09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论》
这段话说明了,矛盾方面(矛盾的正反方面)在事物发展中,所起到的推动作用。包含矛盾的事物构成了世界,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
这句话说明了,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的正反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依赖,又相互斗争。
这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体现了,矛盾双方的互相依存的关系;
这种相互斗争的关系,体现了矛盾双方的对抗性和冲突性,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来源。
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
这段话还表明了,矛盾的正反两面,决定着事物的生命。
矛盾的正反两面推动着事物不断的运动和变化,相互的斗争,相互斗争,又促使事物不断的,调整自己,适应外部环境,从而保持生命力和稳定性。
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
正反两面的斗争中,旧的平衡被打破,又建立新的平衡,循环往复,不断的推动事物的发展。
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这句话揭示了,矛盾作为世界本质特征的地位。
世界之所以存在和发展,就是因为世界内部,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矛盾。
这些矛盾推动着世界的发展。
10由此看来,不论是简单的运动形式,或复杂的运动形式,不论是客观现象,或思想现象,矛盾是普遍地存在着,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这一点已经弄清楚了。——《矛盾论》
事物的运动行式,不论是简单的运动形式,或是复杂的运动形式,不论是客观现象,或是思想现象,都普遍地存在着矛盾,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中。
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不是单一事物,所特有的属性,而是所有事物,所有现象都具有的本质属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包括产生、变化,消亡等各个阶段。
无论自然界的事物,还是人类社会的社会事物,又或是,思维领域的思维活动,都存在矛盾。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普遍的存在于一切事物和现象之中。
11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又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
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不是单一事物,所特有的属性,而是所有事物,所有现象都具有的本质属性。
矛盾的绝对性
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必然存在着矛盾,只要是事物在发展变化,必然有矛盾的产生和解决,也就是,解决矛盾,又产生矛盾。
矛盾的绝对性,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本质特征。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无论发展到什么阶段,什么状态,自始至终,都存在着矛盾,矛盾贯穿于事物发展的整个过程。
12旧过程完结了,新过程发生了。新过程又包含着新矛盾,开始它自己的矛盾发展史。——《矛盾论》
事物发展过程中,伴随的新旧过程的交替,表明事物的发展,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呈辨证关系。
旧过程完结了,新过程发生了。
这表明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新旧过程交替呈现的现象。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解决矛盾,或矛盾消失,结束一段过程,进入新一段过程,又存在新的矛盾,这表明,事物的发展,在旧过程的基础上,进入新的过程,从一个阶段,进入另一个阶段,呈现新的状态。
事物的叐展过程中,解决矛盾,结束旧过程,又会进入新过程,旧矛盾解决了,又有新的矛盾,进入新的阶段。这也是矛盾的发展史,自始至终存在矛盾。
三 矛盾的特殊性
13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前面已经说过了。现在来说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矛盾论》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
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绝对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整个过程中,没有例外,同时,矛盾也是绝对存在的,矛盾的存在是无条件的,不可避免的。
这是矛盾的基本属性,下面我们来看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
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
矛盾的特殊性指的是,不同事物,在不同过程,以及同一事物或同一过程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环节上,矛盾各有其特点。
这些特点有可能,表现矛盾的现状,以及解决矛盾的方式上。
比如,自然界中的矛盾和人类社会中的矛盾就是各有各的不同,具有明显差异。
另外人类社会中,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制度条件下,矛盾也各不相同。
这些不同的特殊性,就使得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问题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能够一概而论。
矛盾的相对性
矛盾的存在虽然是绝对的,但矛盾的具体表现形式,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以及矛盾的地位和作用等,却是可以变化的。这就是矛盾的相对性。
矛盾的相对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另一个方面,矛盾双方的主次地位和作用,也可以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变。
这种相对性,就要求我们在处理矛盾的时候,要把握矛盾的动态变化,以便灵活的应对各种情况。
这种相对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二是矛盾的主次地位和作用也可以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这种相对性要求我们在处理矛盾时,要把握矛盾的动态变化过程,灵活应对各种情况。
这就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他告诉我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不仅要看到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还要看到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
在分析和解决矛盾的时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4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矛盾论》
任何事物运动的形式,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
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
任何运动形式内部都包含着特殊的矛盾
这句话表明,无论是自然界中的物理运动,还是人类社会中的生产活动,内部都包含着特殊的矛盾。
这些特殊的矛盾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矛盾的存在是普遍的,但是不同事物内部的矛盾,却又是各不相同的。
这种不相同的矛盾,也就是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性,就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也使不同的事物呈现各自独特的运动形式。
特殊矛盾构成事物的特殊本质
事物内部的,决定事物特殊运动方式的,特殊矛盾,构成了事物的特殊本质。
事物的本质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现状的根本属性。
也就是说,因为,不同事物内部存在着的,不同的特殊矛盾,才使得这些事物,在属性上,在现状上,在发展上,表现出各自的独特性。
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标志
这句话的意思是,特殊矛盾构成的特殊本质,就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标志。
有了本质上的区别,也就是,事物的标志,就使得我们能够,认识和区别不同的事物。
所以,特殊矛盾就是我们认识和区分不同事物的重要依据。
15固然,如果不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的原因或普遍的根据;但是,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矛盾论》
认识矛盾的普遍性,目的就是,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的原因或普遍的根据。
研究矛盾的特殊性,目的就是,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
认识矛盾的普遍性,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是为了辨别事物,从事科学研究。
矛盾的普遍性
意味着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认识到了矛盾的普遍性,就能从整体上了解事物的运动发展,从而揭示事物运动背后的普遍原因。
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起着重要的作用,确定事物的本质属性,了解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
每个事物都存在特殊的矛盾,这些特殊的矛盾,确定了不同事物的特殊本质,决定了不同事物的运动发展。
所以我们需要深入的研究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掌握事物独特的性质,理解事物运动发展的原因。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它揭示了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规律;
矛盾的特殊性是矛盾的个性,它决定了事物的独特性质和特殊发展规律。
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事物矛盾运动的完整体系。
在认识事物,理解事物的运动发展,以及实践的时候,我们需要同时注意,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既要看局部,又要看整体,也就是既要看到树木,又要看到森林,更重要的是,看到现象,更要看到本质。
16这是两个认识的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人类的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的,而每一次的循环(只要是严格地按照科学的方法)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地深化。——《矛盾沧》
人类认识事物的两个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
循环往复的认识过程,促使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不断的深入。
两个认识过程
由特殊到一般
这是人类认识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人们通过观察、实验、调查等方法,从具体、个别的事物和现象中,抽象出普遍、一般的规律。
这个过程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归纳法,也就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过程,通过了解到的事物的共性,形成对事物的一般认识。
也就是由具象到抽象的过程。
由一般到特殊
这是人类认识过程的第二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人们将已经获得的一般知识、规律,应用到具体的实践当中去,来指导实践,进行解释和预测。
这个过程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演绎法,也就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过程,通过具体的实践验证,能够加深对事物的认识。
也就是由抽象到具象的过程。
循环往复的不断认识
人类的认识并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循环往复的进行。这两个过程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不断的深化对事物的认识,从而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
17所谓了解矛盾的各个方面,就是了解它们每一方面各占何等特定的地位,各用何种具体形式和对方发生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的关系,在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中,以及依存破裂后,又各用何种具体的方法和对方作斗争。——《矛盾论》
了解矛盾的各个方面,主要就是了解他们每一方面各占何等特定地位,各用何种具体的形式和对方发生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的关系,在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中,以及依存关系破裂过后,有个用什么样的具体的方法和对方做斗争。
矛盾各方面的特定地位
了解矛盾的各个方面,意味着要认识到每一个方面在矛盾体系中所占据的特定的地位。
这种地位体现在各自力量的大小作用的大小性质的差异等多个方面。
明确了每一方面的特殊地位,才能更准确的把握矛盾。
矛盾各方面的具体形式的依存与矛盾关系
了解矛盾的各个方面,还需要了解,矛盾各个方面之间,以什么样的具体的形式,表现出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的关系。
这种既依存又矛盾的关系,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有可能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又相互斗争。
分析这些具体的表现形式,能够更加清晰地看到矛盾,双方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和动态变化。
矛盾的各个方面,之间的依存关系破裂过后,
每一方面将以什么样的具体方法与对方作斗争,
这些方法有可能是谈判妥协,佯装,对抗等多种手段,这些选择和应用,又将影响矛盾的发展。
18研究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特殊性,不但必须在其联结上、在其总体上去看,而且必须从各个阶段中矛盾的各个方面去看。——《矛盾论》
在研究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的特殊性的时候,要从事物的整体上,事物不同阶段的联结上,看矛盾的特殊性;还要在各个阶段中,矛盾的各个方面去看,矛盾的特殊性。
在实物的联结上,在事物总体上,看矛盾的特殊性。
在研究事物的发展各个阶段时,我们不能够孤立的看,每一个阶段,或者每一个矛盾,而是要把他们放在事物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中去看,从整体上,全局上把握矛盾的特殊性。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各个阶段之间各个矛盾之间都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和相互作用。
从整体上去看待矛盾的特殊性,我们才能发现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和趋势,了解事物的发展方向。
从各个阶段中矛盾的各个方面去看矛盾的特殊性
在每一个发展阶段上,矛盾存在着不同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分析这一阶段中,矛盾的各个方面,了解他们各自的特点地位,性质,以及他们之间的既依存又斗争的关系。
这样我们就能更准确的把握,这一阶段矛盾的特殊性和发展规律,为整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提供依据。
19由于特殊的事物是和普遍的事物联结的,由于每一个事物内部不但包含了矛盾的特殊性,而且包含了矛盾的普遍性,普遍性即存在于特殊性之中,所以,当着我们研究一定事物的时候,就应当去发现这两方面及其互相联结,发现一事物内部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两方面及其互相联结,发现一事物和它以外的许多事物的互相联结。——《矛盾论》
特殊的事物是和普遍的事物相联系的,事物的内部包含了矛盾的特殊性,也包含了矛盾的普遍性,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
所以当我们研究一定事物的时候,就应该去发现,特殊的事物与普遍事物之间的联结,以及事物内部特殊性与普遍性之间的联结。
特殊的事物是和普遍的事物联结的。
这就表明,没有绝对孤立,纯粹特殊的事物。
每一个事物都与其处的普遍环境,普遍规律相联系的。
就像一个人,他既是独立存在的,又受到社会环境,社会发展规律,等普遍因素影响的。
每一个事物内部不但包含了矛盾的特殊性,而且包含了矛盾的普遍性,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
矛盾指的是事物内部既统一又对立的矛盾关系
每个事物都有其独特的矛盾特殊性,比如一个人的成长过程就包含了许多独特的矛盾。
同时,这些独特性中,又包含有矛盾的普遍性,比如人的成长都遵循普遍的规律。比如新陈代谢。
普遍性又存在于特殊性之中,这就告诉我们,不能脱离具体的事物的特殊性,去空泛的谈论普遍性。
不能脱离具体的人,去谈论人的生命体的普遍规律。
在研究事物的时候,要考虑,特殊事物与普遍事物之间的联结,也要去了解事物内部的特殊性和普遍性之间的联结,不断的去探索和发现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
20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其共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并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矛盾论》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矛盾的共性就是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并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矛盾既是运动,既是事物,既是过程,也既是思想。
矛盾的个性,即矛盾的特殊性,事物的特别本质。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矛盾的两个特别属性。
矛盾的普遍性指的是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贯穿事物的发展整个过程。
这种普遍性体现了矛盾的共性,推动事物的运动发展和变化,是所有事物共同具有的本质属性。
矛盾的特殊性,指的是每一具体的事物的矛盾都有其独特的特点。
这种特殊性体现了矛盾的个性,也就是不同的事物在矛盾的表现、性质、地位和作用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矛盾的特殊性是区分不同的事物,理解事物发展特殊规律的关键。
矛盾的共性是普遍存在的、一般的东西,它代表了某一类事物的共同特征。
而予盾个性是具体存在的、个别的东西,它体现了某一具体事物的特别之处。
在这里,矛盾的普遍性(共性)和特殊性(个性)之间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之间的关系。
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
这里强调了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矛盾是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它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思维与存在的矛盾
人类思维在反映客观世界时,也体现了矛盾。思维通过对立的统一来把握事物的本质,这种把握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
四 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
21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矛盾论》
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矛盾是主要的矛盾,主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又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矛盾,并不是单一的矛盾在起作用。
这些矛盾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共同促进事物的发展。
在这些矛盾中必然存在着一种主要的矛盾。
主要的矛盾,对事物的发展起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
主要的矛盾通过其内部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关系,推动着事物向前发展。
主要的矛盾也决定了其他矛盾的发展状况。
当主要矛盾得到解决或转化时,其他的矛盾也会随着发生变化,整个事物的发展进程也会因此而改变。
22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矛盾论》
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
主要的方面也就是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
主要的方面,对事物的发展起主导作用,处于支配地位,决定事物的性质。
矛盾着两方面中,必然有一方是主要的,另一方是次要的。
这是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和地位差异的体现。主要方面在矛盾中起主导地位,对矛盾的发展和解决起主导作用。
主要方面决定了事物的性质。
矛盾的主要方面,因自身的力量和地位决定了事物发展的性质。
在实际中要准确的把握事物的性质,就需要深入分析矛盾的主要方面,了解主要方面在矛盾中的地位和作用。
次要方面处于从属地位,次要影响事物的性质,这种影响,是在主要方面的主导下进行的。
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我们就需要抓住主要方面,同时也要注意次要方面,从而全面准确的把握事物的性质。
五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23同一性、统一性、一致性、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依赖(或依存)、互相联结或互相合作,这些不同的名词都是一个意思,说的是如下两种情形: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这些就是所谓同一性。——《矛盾论》
在哲学中,同一性这个概念,有多重表述,比如统一性,一致性等,包含的意思有两种情形。
第1种情形指的就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每一种矛盾,两个方面之间的关系。
互相依存关系,两个方面各自以对方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共同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这种关系表明矛盾,双方之间的内在联系和不可分割性
第2种情形指的是,矛盾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
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双方,会各自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
这种转化并不是随意的,而是受到一定的条件制约和影响。
例如,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就存在着矛盾斗争和相互转化的关系。当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不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时,它就会被资本主义所取代;而当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也可能会被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所取代。
24一切对立的成分都是这样,因一定的条件,一面互相对立,一面又互相联结、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互相依赖,这种性质,叫做同一性。一切矛盾着的方面都因一定条件具备着不同一性,所以称为矛盾。然而又具备着同一性,所以互相联结。——《矛盾论》
矛盾着的事物的互相依存关系
一切对立的成分都存在着一种特殊的性质,也就是同一性。
这种同一性表现为对立的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既互相对立,又互相联结,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互相依赖。
这种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是矛盾的本质特征之一。
在一定的条件下,对立的双方之所以能够共存,
那是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相互依存的关系。
这种依存关系,使得他们不能够孤立的存在和发戚,而必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
具体来说,对立的双方之所以能够在一定条件下共存,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相互依存的关系。这种关系使得它们不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而必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
一切矛盾着的方面都因一定条件而具备着不同一性,即斗争性。
这种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表现。
矛盾双方存在着斗争性,又同时具备同一性。这种同一性,使得矛盾双方,能够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联结、相互贯通,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25更重要的,还在于矛盾着的事物的互相转化。这就是说,事物内部矛盾着的两方面,因为一定的条件而各向着和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了去,向着它的对立方面所处的地位转化了去。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的第二种意义。——《矛盾论》
矛盾着的事物的互相转化关系
矛盾同一性的重要性不仅在于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相互渗透、相互依赖的关系,更在于它们之间能够发生转化。
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着的双方,各自向着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也就是向着,自己的对立面,所处的地位转换。
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矛盾着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变化,导致它们各自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这种转化不是随意的,而是在一定的条件作用下,触发产生的。
当条件成熟的时候,矛盾双方就会开始发生转化,最终可导致事物,从性质,状态或者结构上,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例如,在自然界中,水可以转化为水蒸气,也可以凝结成冰。
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不仅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和斗争,更要看到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转化可能性。
26事物总是不断地由第一种状态转化为第二种状态,而矛盾的斗争则存在于两种状态中,并经过第二种状态而达到矛盾的解决。所以说,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而对立的互相排除的斗争则是绝对的。——《矛盾论》
事物总是不断的由一种状态转化为另外一种状态,而矛盾的斗争则存在于两种状态中,并经过后一种状态而达到矛盾的解决。
矛盾同一性的相对性,和矛盾斗争性的绝对性。
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而对立的互相排除的斗争则是绝对的。
事物总是不断地由一种状态转化为另外一种状态。
这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事物内部的矛盾,不断推动着,事物从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转化,这种转化是连续不断的,构成了事物的发展过程。
矛盾的斗争,存在于两种状态中,并经过后一种状态,而达到矛盾的解决。
矛盾的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来源,它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始终。
在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矛盾斗争的形式和强度,有可能不同,但始终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关键因素。
当矛盾斗争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引发事物的质变,使事物从一种状态,转化为另外一种状态,从而实现矛盾的解决。
矛盾同一性的相对性
矛盾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
矛盾双方之间的统一或同一关系,不是无条件的、永恒的,而是受到一定条件的制约和影响。
当条件发生变化的时候,矛盾双方之间的统一或同一关系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所以,我们不能把矛盾同一性看作是绝对的、不变的,而应该看到其相对性和有条件性。
矛盾斗争的绝对性
矛盾对立的互相排除的斗争,是绝对的。
矛盾斗争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它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始终,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和影响。
矛盾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六 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27在矛盾的斗争性的问题中,包含着对抗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回答道: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矛盾斗争的一切形式。——《矛盾论》
在探讨矛盾的斗争性的时候,提到的“对抗是什么的问题”其实是在深入挖掘矛盾斗争的多样性和层次性。
当我们说“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矛盾斗争的一切形式”时,我们是在强调:
对抗的定义:对抗是矛盾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双方或多方之间产生的激烈冲突或对立状态。
它表现为一种直接的、针锋相对的斗争方式,通常伴随着力量的较量、利益的争夺或观念的碰撞。
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
这种斗争性不仅体现在对抗这种激烈的冲突形式上,还存在于更广泛、更微妙的层面。
比如,思想上的争鸣、观念上的差异、利益上的分歧等,都是矛盾斗争性的体现。
这些斗争形式,可能没有对抗那么激烈,但同样也是,矛盾运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对抗与斗争性的关系
对抗作为矛盾斗争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其独特性和重要性。
然而,它并不能涵盖矛盾斗争的全部内容和形式。
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更为广泛、深刻的概念,它包含了对抗在内的多种斗争方式。
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对抗等同于矛盾的斗争性,而应看到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七 结论
28说到这里,我们可以总起来说几句。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矛盾论》
事物矛盾的法则也就是矛盾对立统一的法则。
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
事物矛盾的法则,也就是矛盾对立统一的法则。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观点。
对立统一的法则,揭示了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来源。
这种法则贯穿于事物发展的整个过程。
这种法则也是自然法则和社会法则。
也是人类思维的根本法则。
人类的思维活动,无论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都离不开对事物矛盾关系的分析和把握。
只有揭示事物内部的矛盾关系,才能更准确的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而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
对立统一的法则支配和制约着事物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