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野圭吾的《彷徨之刃》讲述了一位本性善良的父亲为被杀死的女儿复仇的故事,2014年曾被韩国影人改为同名电影。这部小说据说是东野圭吾争议最大的一部作品:在法律不公的时候,单独的个体人究竟有没有资格去评判他人,去决定别人的生死?正义存在于空洞苍白的法律条文中,还是人心中?
然而以我看来,作者在文中所表现出的另一个巨大的问题,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中国,日本,其他的许许多多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总是存在的,但这法保护的是什么?是未成年人的权益不受侵害,还是使犯了严重过失的未成年人不受惩罚?这中间的界线,似乎并没有那么分明。
如果说未成年人由于年龄问题,缺少独立思考的能力与明确的是非观,值得给一次改过的机会的话,那么受害人又该怎么办?尤其是当犯罪行为是恶意的行为,而受害者也同样是未成年人的时候。我一直觉得,除了受害者本身,没人有资格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强求受害者原谅凶手,但在这种情况之下,法律在强求受害者的原谅。但那些犯罪的未成年人又确实年龄不大,这就使法律陷入了一种两难的境地。
(一)
近些年来,这种情况并不鲜见。稍稍查找一下,相关新闻就一大片。
12岁男孩电梯内暴打8岁女童、女孩电梯内摔打1岁男童、看电视嫌吵割断安全绳……
这种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近些年来已经被许多人关注到,社会也早就已经开始讨论、防范。
(二)
然而作为一名非法律、也非社会工作者的普通人,我想讨论的重点并非是这样的事件该如何解决,只是想以非专业的身份,以普通人的眼光来谈一谈而是这些未成年罪犯的前身——熊孩子。
这里讨论的“熊孩子”,指的并非是淘气,而是那些在家长的纵容下没有基本的规矩,没有基本的是非观,以自身好恶随意干扰别人的孩子。
并不是说所有的熊孩子都会成为罪犯,也不是说未成年罪犯之前都是熊孩子,事实上马加爵、药家鑫在犯罪之前,从外表上看都是老实本份的孩子,他们会有这样的行为完全出人意料。
只是熊孩子现象似乎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常态,知乎、果壳上的网友各种交流对付熊孩子的经验,虽然往往爆笑,也让人觉得解气,但同时也总是使人不断地想到,这些熊孩子,如果就在这样的教育下继续长大,未来该怎么办呢?有些孩子会恶意伤害别人,有些孩子会在懵懂的情况下由于自身的无知与自私而伤害别人,无论出发点是什么,造成的损失该如何弥补,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又该怎么办?
而作为一名一线教育工作者,我承认我见过许多非常有礼貌、知道不要随意打扰别人的孩子,但我也不得不承认,孩子们不宽容、自私、没礼貌的现象在逐年增加,所以我能确定,“熊孩子”的现象绝非是偶然现象的放大,而是真的真的,需要我们关注了。我们不能放纵更多的孩子成为“熊孩子”,也不能放纵更多的“熊孩子”在或者刻意、或者无知的情况下,成为未成年罪犯。
(三)
就我所见,许多人已经达成了一种共识:“熊孩子”的存在,是因为有“熊家长”的存在,这些家长们无原则地溺爱孩子,导致孩子在潜意识里认为他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出了任何事都不会有人责罚他,而这些“熊家长”自己本身,往往在面对关于自身孩子的事的时候理智全无,素质全无。网友们交换的斗“熊孩子”的经验,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在斗“熊家长”。
而事实也确实如此,所有“熊孩子”的形成,其根本原因都是教育的缺失,一方面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无原则的溺爱,另一方面是留守儿童,根本没有家庭教育。未成年犯罪的形成,也一方面是过度溺爱导致的儿童没有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意识,最终形成犯罪事实;一方面则是教育程度普遍不高的留守儿童逞凶斗狠。
(四)
留守儿童的问题是一个社会大问题,我们短时间内很难解决,也是我们普通百姓无能为力的问题,真正我见过的、了解得比较多的,是溺爱。
我们都知道,社会是有其运行规则的,每个人,只要生活在这里,就要遵循这个规则,其最根本的,是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最简单的说,做了好事,承担好结果,做了坏事,承担坏结果。每个人都不可能生存的真空中,但总有些家长,以“孩子小不懂事”为理由,当自己的孩子孩子对他人的造成伤害时视而不见,人为地为自己的孩子建筑了一个无须负责、为所欲为的真空环境,一厢情愿地认为,长大了就好了,甚至在自己的孩子犯错时,对被伤害的人反咬一口,给孩子造成了极严重的错误认知。但如果孩子从小就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又怎么可能“长大了就好了”?
事实上,熊孩子并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突然就懂事了,很有可能,他会继续熊下去,直到有一天闯了大祸,或者吃了大亏。
《彷徨之刃》中受害女孩的父亲呼喊着:他们(凶手)能忏悔多久?过了几年,谁还会记得我的女儿? 警官说:我们都无法回答,当我们面对孩子遭到杀害的父母时,有谁能告诉他们说这是法律的规定,请您忍耐吧。
这个故事来源于现实,有夸张,也有真实的成分,总是让人心情沉重。
为受害者的呼喊已经越来越多,但已经造成的伤害无法改变,我们可以改变的、真正让人极度担心的,是那些尚未造成重大伤害的、还有救的“熊孩子”,他们的未来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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