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真正的有效控制

企业作为一个组织是一个真正的实体,它有着自己的目的、绩效和成果,以及自己的“生死”。

企业的整体绩效和成果是管理控制的对象,以期实现组织的目的。设定目标、组织工作、执行控制和绩效衡量这些管理的基本工作,都是管理控制系统的组成部分。

但德鲁克强调:一个社会机构是由许多人组成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的、抱负、想法和需要。无论一个机构具有怎样的权威,它都必须满足其成员的抱负和需要。对于这些成员而言,是通过个人的能力(capacity)去实现自己的抱负和需要。

人是实现绩效的主体,人又有自己的抱负和需要,那人与组织的协同就至关重要。

人行为的依据和行动的原因是什么呢?搞清楚这个,才能找到组织真正的控制。

德鲁克说:人通过能力实现其抱负和需要,但又是通过机构的报酬和惩罚、激励和威慑来实现。

报酬和激励(通常指的是正向的)自然是受欢迎的,多多益善;但惩罚和威慑可能就不那么受欢迎,但必要的合法、合乎道德的惩罚和威慑是应该的,也是必须要有的

有些过分重视“心法”的企业,搞不好会“伪善”,因为企业作为社会机构,承接了社会资源就必须要实现其目的、绩效和成果,或者最低限的要求是必须要让资源产生价值、产出必须要大于投入。

例如有些企业有设定“红线”,譬如不能“贪污”,轻则开除,重则送上法庭,这就是“威慑”的具体实践。

再比如,一个经理人在管理的岗位上长时间不能做出组织需要的贡献,就应该要撤换,不恰当的妥协就是“伪善”,因为这个妥协会破坏组织精神,会挫伤其他有能力和抱负的人,会制约其所在组织的发展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德鲁克在著作中关于“绩效精神”的章节提到组织真正的控制是影响人的决策,包括人的职位安排、工资报酬、晋升、降职和离职。关于人的决策,才是一个机构价值观念的真正体现。

如果检核机制与组织的这种真正的、唯一有效的最终控制不一致的话,它就是无效的,控制结果的目的就实现不了。

我个人也是崇尚并主张:无形的定性的控制,包括奖惩机制、价值观念和禁忌制度,比有形的定量控制来的更有效。

我在辅导服务企业的过程中,观察到的很多场景都是应验了德鲁克的说法。如果坚守那些无形的定性系统,匹配到价值观一致的人,并按照企业倡导和主张的价值观念去执行,管理控制就会变得简单有效。反之,就会无效且损害组织精神。

举个例子,如果提拔一个“第二个石匠式”(这个需要听过我的课,或者读过德鲁克著作的人才了解,恕我不重复说明了)的人做经理人,但企业又倡导“以客户为中心”、又认同并强调经理人就是要为企业的整体绩效和结果负责,那就是相互矛盾的。

很多在位的经理人并不是本质上有“好坏”之分,而是组织不恰当的“委任”和“妥协”,然后又采用很多劳民伤财的有形方法和措施去“纠偏”,导致管理成本高、效果还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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