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找到爱的时候,也就找到了自己”

《独居的一年》约翰·欧文John Irving

时间:2018年7月,13天

一本小说终于读完了。这个过程很享受,也有某种实现的成就感。似乎很久没这么认真完整的读完一本小说了。每次翻开一本小说,刚读一点,就焦躁的觉得现在应该读另一本“更实用的、更激励人的、更能提供未来可能性”的书,而这样的书到底是哪本,哪本书真有这样的功用,自己确不能下定论。

而认真专注地读完这本小说,却带给我内心的平静,让我“陪伴”着一位女作家成长,让我见证着从始至终的忘年恋,让我感受到人生的失望、意义以及幸福的可能。

“当你找到爱的时候,也就找到了自己”,这是书封面上的一句话。是这句话鼓励我读这本书。读书的过程中,我似乎在寻找这句话的验证。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知道这句话对于我来说在书中没有可以验证的。只有自己合上书,去过自己的生活,某一天,在爱人的臂弯醒来,内心兴高采烈的、安静的看着他的睫毛的时候,也许会想起这句话,也许不会想起。

书的开端,托马斯和蒂莫西的照片挂满走廊、浴室和卧室,四岁的露丝听着和描述着死去的哥哥们照片的故事长大。书的第一部1958年夏天就是这样开头的。那时露丝四岁,来打暑期工的埃迪十六岁,和他做爱的露丝的母亲三十九岁。

第二部1990年秋天,露丝三十六岁,作为著名作家,她在不同时间不同国家的新书宣传读书会的行程中经历着身边的人事和新小说的构思。露丝新小说的构思影响了我在读的这部小说的走向,也影响了她实际的生活。

第三部1995年秋天,结婚没几年,露丝的丈夫就去世了。她完成了五年前构思的那部小说。因为这部小说的构思,她在1990年去过红灯区,近距离目睹过妓女被凶杀,匿名寄给过警察局她的证言和物证。收到证据的巡警哈利是露丝小说的粉丝。

“当你找到爱的时候,也就找到了自己。”不知道露丝和哈利结婚后会不会内心说过这样的话。但看到结尾,真为露丝高兴,因为哈利不是一个退休的单调的巡警。

“在阿姆斯特丹过的最后一夜,哈利带她去看他在城市西部的公寓。看到他收藏了那么多书,而且喜欢烹饪、选购食物、晚上会燃起卧室中的壁炉——哪怕在需要开窗睡觉的温暖季节,露丝觉得非常惊奇。在炉火映照的书架前,他们并排躺在床上,户外柔和温暖的微风掀动着窗帘。”

从一开始到最后,小说中总弥漫着阴郁的气氛。但是有种温暖不断滋生。读到结尾,这种“温暖”宽容的看着人生的阴郁,然后转身,走进每日的爱和生活中。


Day1

【今日读书】14:00-15:00大约时间

【阅读总结】

这本书早就躺在我的Kindle里了。最初是被这本书的名字吸引。而且以为是日记随笔类,就是作家独自在类似普罗旺斯或瓦尔登湖独居的一年写的每日随笔。

但那时从头开始阅读,才发觉是一本小说。一个四岁女孩半夜被父母卧室发出的“呕吐”声惊醒,当然这是四岁女孩露丝以为的呕吐声音。她穿过挂着两个过世的小哥哥照片的浴室走到父母卧室打开门,看到一个男孩与母亲像狗一样交媾的画面,然后尖叫...这样的开头有种阴郁,“琐碎”描述的过程,尤其是描述那死去的两个哥哥照片时候的“叨叨”也有些让人不耐烦。当读者自己本身正处于浮躁或某种不适宜的状态时候,很难继续读得下去。

于是,这本书在Kindle的虚拟世界中着实躺了很长时间。

这次参加阅读活动,于是我很认真的挑选这21天要读的书目,《独居的一年》再次找到了我,尤其是封面这句“当你找到爱的时候,也就找到了自己。”。我决定要读这本书。在上班的地铁上翻开第一页开始读,读到四岁露丝的经历,一下被吸引,好奇她的成长过程,好奇她长大成为作家有怎样独居的一年。忽然感受到久违的阅读小说的神秘快感。以前,至少上大学时,最爱读的就是小说。这一两年却几乎没有完整好好读读小说。是“实用主义”的书籍占据了我的注意力吧,但浮躁的心绪并没因这些书减少多少。

这本小说带着某种神秘感打开了我的心。

阅读微信群里有两三位伙伴说看过这本书但没看下去,觉得很难读下去,也许描写方式琐碎,也许调子阴郁,也许...我自己继续阅读的过程也许会发现原因吧。至少在开头,我还想迫不及待的读下去。好奇露丝视角的生活。好奇村上春树喜欢的作家会写出怎样的小说。

【今日金句】当你找到爱的时候,也就找到了自己。


Day2

【今日读书】晚上1小时

【阅读总结】

晚上八点半开始继续读这本书,已经有些犯困,潜意识也许更活跃。故事的背景和基调依然围绕着客房和浴室墙上挂着的已经去世的两个儿子的照片。四岁的露丝,就是在哥哥去世不久后出生的。她对每一张照片的故事都清清楚楚,但依然不厌其烦的听已经分居的爸爸和妈妈抱着她一张一张讲这些照片上的故事,他们几岁,在哪里,干什么等等。

今天读的内容涉及到很多露丝父母分居,但分别和别人发生关系的过程,细节,心理。在意识和理性浑然时,对书中通过对话、眼神、行动展现的心理活动感觉更深,几乎感同身受一般。

此时书中的主角,故事的主线人物,16岁的埃迪,4岁的露丝,已让人开始猜测,好奇,他们长大的过程,长大的样子。

目前看到书的19%,之后会继续怎样发展,这本小说究竟最后要写些什么,我会和这本书有怎样的共鸣?明天继续~

【今日金句】

他一辈子都将此时此刻奉为爱情的最高境界:不再想要更多,无欲无求,浸没在纯粹的圆满之中。


Day3

【今日读书】上午40分钟

【阅读总结】

越继续读,越感受到欧文用简单的语言却构造出细腻复杂的描写。这种描写引人入胜。比如,“这感觉他回味了五到十年”在一个章节中出现两次,这是一个十六岁男孩对三十九岁初恋“女友”身体和感性上长久的留恋。“五到十年”,不禁在心中咂摸,这真是纯情而贪婪的矛盾。

还有其中写到的“故事”:露丝会永远记得埃迪在车上给她讲的故事,即使暂时遗忘,只要看到右手食指上那条细小的疤痕...

这些细节充满宿命般的神秘感。

【今日金句】埃迪·奥哈尔突然产生了一个改变他一生的领悟:如果说他这个作家助理成了作家,那么,一定是玛丽恩让他发现了自己的声音。


Day4

【今日读书】地铁10分钟+晚上40分钟

【阅读进度】29%-39%

【阅读总结】

埃迪1958年夏天作为童书作家特德助理的暑期工随着特德妻子玛丽恩也就是埃迪永远忘不了女人不告而别之后,也宣告结束。在结束--返回家的路上--到家后,的过程中,很多次穿插“预告”很多年之后的事情,当然都是当事人完全不会预料到的。而读者坐在作者准备的观众席上,聚精会神的看“上帝之手”在当下和未来的情节上翻云覆雨。当然说起情节,其实更多的是“描写、描述”令人在心理上身临其境。

“可他没有想到,短暂地看过安然熟睡的露丝一眼之后,再过三十多年,他才又见到她。”

“二十二年后,二十六岁的露丝出版了她的第一部小说,三十八岁的埃迪·奥哈尔读到这本书..”

在第一部“1958年夏天”中这种类似“回忆”写法的穿插在当下描述中的“未来”描写在今天的阅读中结束了。因为第二部是“1990年秋天”,埃迪48岁,露丝36岁,从小时候长大了,在第一部中的“未来”穿插描写,就如第二部的序。

【今日金句】

“他尽管笔耕不辍,却从未放弃自己的正式工作—大学教书匠,而且把这份工作做得尽心尽力、光明磊落,也正因如此,虽然在教学方面并未表现出什么天赋,照样受到学生和同事的尊敬—但不是崇拜。”

这句话像“励志”书里的句子一样令我印象深刻。我也自认不是一个有天赋的人,是一个普通人,但即便如此,尽心尽力做自己选择了的事情也是内心坦然的需要。尽管埃迪“永远没能像露丝·科尔那般撼动美国读者的心灵,没能具备她那样驾驭语言的能力,创造出庞杂丰富的人物与情节—行文的气势则更不如她。...埃迪还是可以靠写小说为生...”他作为小说家的价值不能被全然否定。


Day5

【今日读书】晚上30分钟

【阅读进度】39%-42%

【阅读总结】

今天只读了一章“三十六岁的露丝”。上一部她还是一个很淡定很执着很特别的四岁女孩,这一部的开始,她就是36岁的著名作家了。她四岁时消失的妈妈的16岁的“情夫”,如今是48岁的埃迪在这章里是她读书会的开场引言人。埃迪“工工整整”的发言过程中,文字以露丝的回忆和口吻展开了不少关于她写的三本书的原型,尤其每本书都有“汉娜角色”和“露丝角色”。汉娜是露丝的闺蜜。虽然人们,甚至是埃迪,看不出她小说中的自传内容。但每个作家都会有藏于其中的原型。

【今日金句】男人应该尊重我的独立性,露丝相信。


Day6

【今日读书】下午10分钟晚上20分钟

【阅读进度】42%-53%

【阅读总结】

自从从1958年跳到1990年时,之前话剧一般“夸张”的、感情浓郁的描写就回到了现实。1990年的秋天,露丝已从四岁长到了三十六岁。今天看的这章“红蓝充气床垫就是露丝的读书会上她为书迷朗读的她的小说的第一章。这章中写道一位小说家女性和一位寡妇,她们各自的孩子在一所学校念书。

读书会后,露丝从埃迪那里知道了很多妈妈的感觉,四十八岁的埃迪还坚信深爱着露丝的妈妈玛丽恩,尽管她已经七十一岁了,而且,自从三十二年前离开,还再没出现过。但通过埃迪的讲述,露丝感受到妈妈的爱了。

之后写道她现在的男朋友兼她书的编辑,她的闺蜜好友,还有她回爸爸家的两天发生的事,所思所想。

【今日金句】

今天的阅读中有一个细节特别吸引人。三十二年前,在一个餐馆,埃迪用番茄酱蘸露丝刚拆线的手指,轻轻按到餐巾纸上,把餐巾纸压在水杯底下,玻璃杯底把她的指纹放大了,四岁的露丝知道了什么是指纹,也永远忘不了指纹上那条笔直的愈合的伤口竖线。三十二年后,埃迪和露丝再次见面,要了番茄酱和餐巾纸,“还原”了那时的情景。

“露丝右眼里的黄色六边形被泪水弄模糊了,她说不出话来。”

“别人的指纹永远不会和你的一样。”

“你的伤疤会永远成为你的一部分。”


Day7

【今日读书】上午半小时到四十分钟

【阅读进度】53%-59%

【阅读总结】

露丝打算回父亲家过两宿,同时也邀请了她的闺蜜好友汉娜,谁知露丝到家时,发现了汉娜的行李箱,汉娜正和父亲在泳池裸泳,于是露丝将他们“赶走”,她要独自一人在这里待着然后去欧洲出差。

这天,她一个人好好的练了壁球的一些技巧动作,然后坐在泳池边缓解酸痛,她想起了父亲教她开车的种种。因为她的两个哥哥在她出生前就因车祸去世,父亲对露丝学开车教的格外仔细,“耐心,露丝,耐心。”她父亲不厌其烦的强调。

露丝喜欢读格雷厄姆.格林的小说,是那种不能随便读的、全身心的喜欢。在泳池拿冰块冰敷肩膀时她在读《格雷厄姆.格林传》。还有一本格林自己写的自传《一种人生》,露丝应该已经读过了。她觉得,从小听故事时,书中的人物就走进了她的生活,到现在,地位甚至比她父亲和她最好的朋友还要稳固,更不要说她生命中的那些男人了。她想起《一种人生》里格林说的话:“我一辈子都在听从自己的直觉,放弃那些我没有天赋的东西。”她想,如果听从直觉,她这辈子就别想和男人打交了。我倒是很喜欢这句话,就像“听从内心”、“做自己”一样。

书中时不时就会出现一句“预言”的话,就像此时看的这句“如果她那时知道这会是她和父亲的最后一次谈话,她可能会试着和他言归于好”。露丝父亲开车送她到机场,这之前在家的谷仓二层的壁球室,她第一次打败了父亲,这也许也是一个预兆。

【今日金句】

“我一辈子都在听从自己的直觉,放弃那些我没有天赋的东西。”——格林厄姆.格林


Day8

【今日读书】上午半小时

【阅读进度】59%-65%

【阅读总结】

没读这本书时以为这是一本随笔集,日记类,原来是小说。不过今天读到的部分“满足”了我开始的想象。今天读到的这章是露丝的日记。她记录了自己来到德国然后到荷兰参加自己小说的读书会和采访的过程,读者的反应。但最重要的是她构思了一部小说的大致内容。她在她的日记中就写到,名字可能叫“最后一个坏男朋友”,她构思的故事中的女主角是一个作家,和他的男朋友去荷兰红灯区偷看妓女接客...于是露丝在荷兰宣传自己的上一本小说时,来到街上遇到一个年纪大些的妓女,她进她的屋子和她说起她小说的构思,同时很仔细的观察了屋内的陈设。

这本书的发展和故事现在都围绕着露丝了,现在的情节也大致恢复“正常”了(第一部16岁埃迪和露丝母亲做爱的情节,露丝父亲勾引无数妇女的情节,露丝父母失去的两个儿子的情节都像话剧一样夸张和浓烈)。一边看,一边会感到自己就是露丝,因为书中对情境的描写细致,对人物心理的描写更引人入胜。

【今日金句】

“我的潜意识一定在构思一部新小说,时差不是我心烦意乱的原因,我打算描写一位女作家,她比我还要极端,她尽一切努力来观察一切,吸纳每一个细节...”


Day9

【今日读书】40mins

【阅读进度】65%-72%

【阅读总结】

露丝开始行动了。尽管她在荷兰的读书会上说过,“最好的细节是虚构的细节,而非来自记忆之中”,但她内心却觉得惭愧。为了她新构思的小说,她认为这本小说可能会是她最有自传性质的小说,她和一位崇拜她的荷兰年轻人维姆一起去“采访”了几个妓女。

她为了她的新书去红灯区,新书的故事和这里有很大关系,而我正看的小说主人公就是她,她去红灯区为了她的小说探究更多细节和可能性。很有意思,想起一句话,“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看你”。

但情节上突然来了个大转弯,她去最开始就聊过天的妓女罗伊那里想再聊一下,恰好一个客人来找罗伊,于是罗伊把她藏在衣柜里,告诉她,这不是一个刚好的机会看妓女接客吗。但,来的客人却杀了罗伊。而露丝在衣柜里不敢出一点声音。

【今日金句】

“她开始给他讲自己的新小说打算怎么写、情节是如何不断变化的,以及故事就是这样编造出来的,讲故事的技巧无非是一种更高级别的常识而已。”


Day10 

【今日读书】50mins

【阅读进度】72%-78%

【阅读总结】

她把在妓女房间看到的凶杀过程写好和一个物证一起寄给了附近的警察局。她在阿姆斯特丹的行程也结束了(没想到在这里的目睹凶杀的经历就成了过往,没像读者想象一样还有什么发展)。回到美国,未婚夫艾伦和好友汉娜在机场接她,她的父亲自杀了。之后露丝很快结了婚,生了子。她很喜欢此时的生活。

葬礼,婚礼,露丝的母亲都没出现。她在期待着。在从阿姆斯特丹回美国的飞机上,为了分散无时无刻不想着新小说构思的注意力,她开始读来之前埃迪送她的一本犯罪小说。小说中写到很多照片,这些照片的故事就来自小时候哥哥们照片上的故事,她知道了原来母亲玛丽恩现在是加拿大颇有名的犯罪小说作家(她的犯罪小说与一般的犯罪小说有很大不同)。

【今日金句】

在露丝婚礼上,汉娜朗读了埃迪为这次婚礼找的名言,来自乔治·艾略特:“还有什么比两个灵魂的交融更好的事情呢?感受他们的人生融为一体——以彼此的努力互相支持,在悲伤中互相安慰,在痛苦中互相协助,直至最后离别的时刻,在无言的回忆中融为一体。”


Day11

【今日读书】10mins

【阅读进度】78%-79%

【阅读总结】

(今天忙了一天,晚上十一点的时候抽出十分钟阅读,然后写了二十多分钟总结,感觉一旦决定要做什么事,是可以完成的)露丝从阿姆斯特丹回美国时,把她的证据寄给了红灯区的警察局,收件人就是哈利·胡克斯特拉巡警。这一章开端虽然依然是以第三人称叙述,但视角是以哈利展开的。相信大部分人都知道红灯区,但红灯区表面下的一些东西,也许真得在红灯区工作了三十五年的哈利巡警最了然于胸。有一个细节令人动容,一个圣诞节的早上,哈利巡警骑自行车穿过刚下过雪的老城区,去看看妓女们是不是还在工作,还给她们带了小礼物。其中有一个他特别照顾的二十三岁的妓女,屋子灯没亮,后来,他发现她上吊自杀了,就在这样一个下过雪的日子。哈利巡警还给他带了稍微贵一点的礼物。

【今日金句】

“一个圣诞节的早晨——哈利近几年很少在圣诞节休假——哈利骑自行车穿过刚下过雪的老城区,他想看看妓女们是不是还在工作,他的看法和露丝·科尔的有些类似:也许只有刚下过雪之后,红灯区才会显得干净一些。”


Day12

【今日读书】2.5小时

【阅读进度】79%-100%

【阅读总结】

今天刚好读本书的最后一部分。而这一部分是个完满的大结局。哈利巡警是露丝的书迷。因为“证人”的因素,他就这么机缘巧合和露丝走到了一起。一两个月就结婚了。露丝相当幸福,甚至可以说是兴高采烈。玛丽恩听到房子要出售的消息,最终也回来了,余生会与埃迪相守了。

【今日金句】

“时间也会等人,也会暂停,比如现在。”

此时,玛丽恩和女儿露丝在三十七年后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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