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有几层蓝

二十年前,陶红在称重收的废瓶子的时候,听到门口有哇哇的哭声,是个女娃子,也不管那么多,陶红就把这女娃子抱回家了。亮子看到孩子皱了皱眉,劝陶红把孩子送孤儿院去,“红,这孩子被扔了一定是有啥毛病,万一是个脑瘫儿怎么办,咱可没这闲钱为孩子治病。退一万步说这孩子没毛病,她娘等娃大了来找她,咱怎么办,给还是不给?”

陶红却不管那些,抱起孩子就不想松手,这女娃说来也怪,到了陶红怀里立马就不哭了,裂开小嘴,眯着小眼对着陶红乐,陶红更开心了,用手捏小娃的脚丫子“亮子哥,这孩子我养定了。”

华筝是陶红的养女,这点陶红打小就告诉了她,不过,陶红疼华筝,华筝也是知道的。

她记得一年级时候,有男生起哄说她是狗娘养的,没有亲娘,陶红领着筝去那孩子家,让男生给筝磕了三个响头,又跪着学狗叫才罢休。

筝吃饭时候不喜欢吃肥肉,陶红就给她把肥肉炸成油梭子,没了肥肉的油腻,入口即化的感觉。以前红的废品站不挣钱,一天只有五十块的挣头,但红还是舍得拿出这钱给筝买鲤鱼吃。

亮子虽然开始并不喜欢筝,不过养孩子是感情双向的,第一次听见筝叫自己爹时候,还是觉得很开心,所以在收完废品的时候,他喜欢给筝儿当大马,背着华筝哒哒哒的在小院子里一圈圈的跑。亮子也不会忘记筝儿八岁生日,送她一只新鲜的小兔子时候,那种毫无准备的时候,筝儿扑了过来,他蹲下来,筝儿毫无防备的被筝儿亲了一口,筝儿还撒娇的对自己说“老爹,我最喜欢你了。”酥酥的,被遗忘的爱并未丢失。

华筝稍长一些,也能帮着陶红干些零活,把收的硬纸壳打包称重,废品站的活不轻松,陶红一天累的直不起腰,不过筝儿用小手搭在肩上捶两下,就把一切烦恼都忘了。

九岁生日的时候,亮子许诺给筝儿,每年都会送筝儿一件裙子,直到筝儿出嫁的那一天。十五岁也是筝儿生日的时候,亮子晚上跑运输驾驶疲劳,大卡车和小轿车迎面接吻,亮子的搭档活了下来,亮子却永远留在了那辆卡车里面,人们清点物品时候,亮子的上半身和下半身被拦腰的车部件劈成了两半,可他手里始终攥着一件红色的连衣裙,裙子因为沾了鲜血更加鲜艳。

从九岁到十五岁,亮子一共送了华筝七件裙子,七种颜色,筝儿有时会想,亮子会不会变成七色彩虹,在雨后初晴的时候默默守护自己。

亮子走后,陶红感觉生活一下子都暗淡下来,她还想着好好经营这个废品站,再给亮子生个儿子。可惜了,还没给亮哥留个后。红喃喃地说道。保险公司那面,赔了三十万的保险金,红盯着那张蓝色的银行卡,以前没有钱的时候,她想一定要做个有钱人,虽然日子一样的苦,不过毕竟还有亮哥在就算苦点,只能吃大白菜吃茄子吃土豆,只能住这破烂地,但还算有个盼头。现在自己最喜欢的钱就摆在眼前了,怎么还这样手足无措了呢?陶红对着银行卡呆呆的坐了好久,眼睛好像是干枯的河,涩涩的,却不知悲伤的突破口在哪里?

娘,你想哭就哭吧,我把肩膀借你,华筝像个男子汉一样抱住了陶红,陶红看着华筝,那脸庞稚嫩却逞强,对了,我还有孩子呢,我的宝贝筝儿,我要看着她长大,哈哈哈,陶红突然大笑,筝儿,娘没事,娘还有你呢。

陶红用亮子拿命换来的三十万把原来的小废品站扩大变成了废品厂,原来的三轮车换成了皮卡,还雇了三个工人。日子也还算这么将就着过着。忙忙活活的还算有点滋味,只是有时还是会想念亮子在的那段时间尤其是忙活了一天点钱时收到假钱,三个工人倒还勤快,因为是母女两人相依为命,工人们都尽可能的多干活,帮衬着陶红。

有一次,城管借口废品污染土地征收污染税五百元,陶红心明镜之前已经交过污染税,但还是想息事宁人,就又交了五百。

那个大胖子城管,脸上有一块疤。听说是在集市踢翻了卖西瓜的摊子,那卖西瓜的全家老小就靠这一个西瓜摊糊口吃饭,那摊主本是带着哭腔央求他给些时间一定离开不占用主街道,可那胖子城管却不管不顾,踢翻了摊子,踩碎了西瓜。小贩的最后一点自尊也被胖子踩在脚下,拿起了水果刀急着和胖子拼命。小贩毕竟瘦小单薄,一下子就被胖子揪住了,但也在胖子脸上留下了永远的印记。小贩回身吐了胖子一口“你也有儿女,早晚遭报应。”

打那以后,胖子收税文明不少,不过接着收税名义揩油的情况依然屡见不鲜。这一次,在陶红的废品厂他又故技重施 ,看着交了污染费的陶红,脸上绽开了笑容,那道疤因为过于丰富的表情而再次皲裂开来,“好嘞,老板娘你忙着吧,我就不打扰你开门做生意了。”

胖子走后陶红舒了一口气,不知何故又莫名想起亮子,亮哥,要是你还在的话,是绝不会允许他这么欺负人的吧。亮哥,我想你了。

十五岁的华筝正好是到了青春期,身体上从小女孩变成了少女,心智上依然不成熟却有了一种迫切盼望自己长大脱离陶红的管制才好。

她厌恶每天陶红用脏兮兮带着垃圾的酸臭味得手碰自己的头发。虽然陶红每次碰她都已经用洗手液洗了多次手。可华筝一想到自己清爽的头发被摸过破烂废品的手摸来摸去就觉得脏的要作呕。她甚至不允许陶红再碰自己的身体。不允许陶红亲她,抱她。

她觉得在同学面前这样一个脏兮兮的老太太让自己感觉很丢人,其他同学的父母要么是公务员,要么是其他体面的工作,而她的妈妈确是一个捡破烂的老太太 每次开家长会只穿那么一件工作服,脸上也因为常年在外面风吹日晒的蜡黄褶皱,外表不够光鲜,又没有什么文化。

十五岁的华筝是真的很讨厌这个养母,那时她厌恶这世界的一切,她恨亲生父母的抛弃,她也恨自己投错了胎,寄养也是这么一个穷酸的家。她更恨自己,她希望自己从没来过。

她逃学,和小男生去郊外玩,纹身,喝最烈的酒,抽最烈的烟,第一次抽烟呛得要死,不过还是强装牛逼,吐了几个烟泡泡。头发染成大红色像只骄傲的火烈鸟,即使这样,她依然觉得寂寞和无助是无法排解的,回到家里,看到陶红的脸她就更气了。

她再也不是那个小时给陶红捶肩膀的小乖乖了。她有自己的思想,这个家就是一个大囚笼,她不需要。

陶红觉得自己对不住这孩子,亮子走后,废品厂上上下下都要自己亲力亲为的打理,于是忽视了对筝儿的陪伴,她心有自责,就用钱弥补,不管筝儿要多少钱她都给,她希望自己拿钱给筝儿买好看的衣服,买好吃的,只要筝儿高兴,虽然她和这孩子没什么血缘关系,但她觉得听筝儿喊自己一声娘,就是值得自己付出的。一日为母终身为母,她要筝儿幸福的活着。

筝儿逃学,陶红知道她一定是心里太苦了,所以她不像其他叛逆期孩子的父母,她不打不骂,只是给了筝儿更多的钱,让她自己想干嘛就干嘛,那天去学校给筝儿办理了退学手续,她只对筝儿说了一句话,“华筝,你自己选择路不要后悔就好!”她心有不舍,如果可能她还是希望这个女儿能留在学校好好读书的,社会毕竟混的辛苦,若是遇见人渣这孩子未来更是堪忧可她总觉得是自己欠这孩子的,她抬手想再摸摸华筝的耳朵,这孩子长得已经是这么楚楚可怜了,眼睛最动人心魄,可她最喜欢筝儿的是她这一对大耳朵。

不过想到很多次,抬手碰筝儿的时候,她那种厌恶的目光如冰冻三尺的寒冰,将红的一颗心完全冻住,于是,陶红望而却步,抬起的手又放下 转身离开,心里默默地说 筝儿,我的宝贝,你可要好好的啊。

华筝的衣服穿的越来越暴露,少女的胸脯丰满笔挺走在街上引来无数目光,筝儿不以为然,觉得这是自己的资本,还连连对着这些目光的主人吹口哨,抛媚眼。

在路边的大排档晚上吃的正嗨的时候,筝儿就想抽一口,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打火机,隔桌一哥们抽的正来劲呢,筝儿扭着小腰,“帅哥,借个火呗!”“美女,拿去,来口咱哥们这烟不?”不了帅哥,我这有。

那之后的事情就很顺理成章了,抽烟的帅哥是王方,筝儿的第一次就这么给了他。十五岁的少女偷尝了人类的禁果,却还欲求不满,筝儿觉得和男人做爱的事也挺有趣的,虽然她并不爱这个男人,而只是单纯的对这个男人有点好感。因为这男人和亮子长得很像。两个人翻云覆雨的时候,筝儿看着王方的脸,想起了小时骑大马的场景,泪流满面,王方以为是自己弄疼了筝儿,连连说对不起,筝儿噗嗤乐了傻方方,我是开心啊。

毕竟也只是露水夫妻,华筝对王方而言和俗世的女子一样,只是更水嫩而已。所以他养着华筝就像圈养着一只金丝雀,更何况华筝也不需要花他多少钱,陶红从来就不断华筝的钱。可人毕竟是长情动物,日子久了,华筝就离不开他了,在华筝心中,这是一个多情温柔的爸爸,在没遇见王方以前,她每天辗转反侧,她忘不了亮子走时手里那件红裙子,每次噩梦,都是亮子追问自己筝儿啊,爸爸给你的红裙子喜欢么?

可是遇见了王方之后,她再也没做过那个梦,她心里空空的地方被填满了。

贪恋王方的拥抱,即使是一点点的温存。她也知道王方给不了什么承诺,但她还是决定孤注一掷。

那次来大姨妈,她没避讳,就那么轻松的怀上了王方的骨肉,她知道王方一定震惊 但没有想到他是那么的愤怒,两人没有争吵,她知道有些东西说明白了也是徒劳,她就悄悄地离开了,一个人去医院静静地打胎,那种委屈不解终于一下子全都爆发出来,她对麻药的抗药性是那么强烈,整个过程都是钻心的疼,一下一下的刮宫,要死了一样。

出来后,没有想到的是陶红就站在医院门口 ,手里拿着一个饭盒,看见筝儿出来,陶红把饭盒藏在了身后,“那个,我路过,正好听说你做那个手术。那手术挺伤身体的,我这正好有骨头汤,也……不知道你爱不爱喝?”“我,没有打扰到你吧。”

原来爱是细微的关怀,和大难不死的扛得住,陶红,妈妈,我想你了。

华筝和陶红紧紧的抱在一起。

宝贝,娘也想你了,好久不见,你憔悴了不少。人一生难免遇人渣,宝贝没事的啊。现在哭一哭,以后就不要哭了,跟娘回家吧。

嗯,娘,你真美,我想你做的红烧肉了。这一次,华筝哭的这么心疼,她的心智是真的成熟了。

二十岁的时候,华筝已经和自己慢慢的妥协了,现在她是一家淘宝网店店主,月入不多,能养活自己。陶红这几年白发又填了几根,眼袋越来越严重了。华筝打电话帮陶红预约了一家美容店的基础护理,然后她拿出一个有些灰尘的盒子。盒子里有双蓝色的童鞋。

这双童鞋她会永远珍藏着吧。那大概是筝儿十八岁的时候,陶红的修理厂因为纸壳子堆太多,工人有一个抽烟很凶的人,烟头没掐灭,一排子纸壳子连同那几个仓房瞬间就成了不一样的烟火。筝儿那时倒腾服装手里赞了点闲钱,可陶红就那么不管不顾的冲进火海,又冲了出来“你疯了娘,万一出不来怎么办?”陶红看着筝儿像做错的孩子,耷拉着脑袋,却喃喃的拿着手里的鞋子说“你不知道,这鞋子是你小时第一次学会走路穿的,那时你爹还在,咱三一块,我教你走路没那么多耐心,看你总摔跤就跑一边看热闹去了,你爹嘴上说不管你,却还拉着你的小手牵着你慢慢的走,后来你果真学会了,自己厉害了,就不用你爹牵你,自己就乒乒乓乓的往前迈步,诶呦,你不知道,那个小模样我记一辈子呢啊。”

因为一双鞋子,陶红的手上出现一条好大的蜈蚣疤,如果放在十五岁的华筝面前一定又要吐口水了,不过十八岁的筝儿也好还是二十岁的筝儿也罢,都认为那是划过天际的一抹鲜红,是来自一位母亲的执念和爱的奉献。

华筝摸着鞋子“陶红,娘亲,我爱你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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