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不想写书评,写点闲话好了~
我一直觉得上写作训练营没啥用,也可能是因为自己本身的写作水平不需要写作训练营培训了吧,至少我进去听过两节课,觉得所教内容非常浅显,也没啥大用,最多就是花几千块钱得到一些投稿渠道,或者进入投稿的所谓圈子,比不花钱的人,少走几步路,说白了这就是花钱买渠道,真正对自己写作水平有帮助了,我不认为。
老师教的所有内容在我看来都不如多读书,多读好书来得有效;多读大家文学,诺贝尔获奖作品,茅盾文学奖作家的文章,看完后做读书笔记;摘抄或者写读后感都可以,我认为把看书的感想写出来,对于写作水平的提升很有帮助。
我的个人习惯是看书时把当下的感想写下来,几个词一句话,贴在那段原文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
<美> 罗伯特·詹姆斯·沃勒 <译>资中筠
关于《廊桥遗梦》的读后感,我想我需要缓缓,平复一下心绪才能写出来。
现在,我只能想到一句话:“喜欢就会放肆,而爱是克制。”
这是一本年纪太小,经历太少看不懂,也不理解的书。
比如我自己,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因为同名电影在国内上映,那大概是96年底,97年上半年的事,我大概是在上初二,周六学校补课逃掉,和好友去电影院看了电影,完全没看懂,应该是不理解里面的那种情感;从电影院出来,还和好友去新华书店买了本原著,结果也没看懂,最后和好友讨论半天只得出了一个结论:“外国人好开放哦~”
至此,这部作品在我这里被封印,不管多少评论说这是一部佳作,在美国造成了多大影响,让多少人看完感动到落泪,我都没有再去重温一遍的打算。
一直到2018年年底,我多年的偶像在韩国演了《廊桥遗梦》的音乐剧,我只看了片段,韩语也听得半懂不懂,就被感动的要哭了,当然我偶像的表演和歌声感染力也是一个方面哈。最初我听到他接了这不音乐剧的时候还在想,这不就是一个讲婚外恋的故事么!?有啥好演的!!当然很快被打脸!因为我的idol,让我萌生了“再看一次”的想法(这就是偶像的力量,不然可能我这辈子就和这部作品错过了!)。
说来也是巧了,刚好那个周末电影频道就播了这部电影,现在看来,这一切仿佛天注定一般,我注定要重温这部作品,然后,他的电影和原作都成为了我最爱之一。
我说过了,这是一部需要有阅历后才能看懂的故事,如同《情书》一样,12岁第一次看情书我也完全没看懂。
说来也巧,《情书》与《廊桥遗梦》我差不多是同时期接触的,十二三岁,为赋新诗强说愁,却不懂愁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大概知道喜欢,但铭记一生的爱,还不明白。
说回《廊桥遗梦》,原著是19年新买的,当年那本早不知扔到哪去了。
小说比电影还要催泪,电影在那个大雨滂沱的红绿灯路口停住,一个等待的背影和不能开门痛哭不止的弗朗西斯卡。
而小说还写了以后,罗伯特·金凯德成为了独行侠,自虐似的工作,两人此生再未相见,只是去世后结巴骨灰撒在了那座让他们相遇的麦迪逊大桥下。
小时候会简单地认为这是一场三天两夜的婚外恋,现在才明白,弗朗西斯卡和罗伯特·金凯德,这一生唯一一场触及灵魂的爱情,最快乐的时光,只有三天,这之后虽然仍深爱着彼此,但此生未再见,只有寥寥几封书信寄托相思。
弗朗西斯卡是因为家庭责任,他当年并不爱自己的丈夫,只是在恰好的时间遇到了一个合适的人:战后萧条的意大利,已到适婚年龄的女子,不想在家乡随便嫁人,不如跟着驻意大利的美国士兵回美国,至少,生活有保障。
也就的确是为了生活,与丈夫的兴趣爱好完全不一致,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就连丈夫家乡这个镇子上的人与她也没有话聊,这儿的人不爱看书也不爱古典乐,更喜欢聊谁家的八卦以及牲畜的长势。弗朗西斯卡在这里格格不入,他只能把自己的兴趣爱好收起来,专注于养育两个孩子。
她的丈夫应该是大男子主义,并不在乎妻子的感受,也不喜欢妻子出去工作,虽然我觉得,可能他对弗朗西斯卡的感情很真挚,但也仅此而已。
所以,当罗伯特·金凯德出现,如同两颗正负极的磁石,一瞬间,彼此皆被对方深深吸引。
世上真的会有这么一个人,他懂你的所有喜好,欣赏你赞美你,鼓励你,延伸随你而动;他的谈吐,风度都那么迷人,每一处都符合自己的理想型,原来世界上真的会有这样一个人存在。
Soulmate,灵魂伴侣,世间所有人都在寻求的另一半,最理想的另一半,两人眼神交汇,彼此内心深处都有一个声音还呼喊,就是这个人!
可那又如何呢,弗朗西斯卡有家庭;其实他们也可以选择一走了之,待丈夫和儿女回来早已人去楼空;如果真是这样,这大概就只是一段被人唾弃的婚外恋了。
弗朗西斯卡知道,如果他和金凯德离开,他们家一定会成为小镇上所有人茶余饭后的谈资,丈夫被所有人嘲笑,孩子们也会在同龄人中抬不起头来。他们不能这么做,他选择了作为妻子和母亲的责任。
而最最难得的是罗伯特·金凯德,他尊重了她的选择,放手,然后离开。
尽管他知道,余生他将被思念所吞噬。
但在最后,那个大雨倾盆的十字路口,他还是留存了那么一丁点微小的希望吧,不然不会在那里错过了那么多次绿灯……
最终,弗朗西斯卡看着他的背影和那辆皮卡,越来越远,消失在了雨幕里。
这之后,两人只靠着那仅有的三天温存时光,无数次会议起肌肤相亲的触感过完这一生。
无私且克制得令人心疼。
我在输的最后几章,几次落泪,泣不成声。
这样的感情,不希望遇到;也希望现在看不懂的永远也不会懂。
,整本书看完再回顾,会有新感受。
写读后感,做读书笔记,写文水平进步速度真的飞快,我自己有段时间一直看汪曾祺汪老的文,受益匪浅,那段时间写的东西,现在看也仍觉得很棒而不是觉得写得不好想删掉重写。
我认为,每天哪怕抄一段原文,也比不知所云磨磨唧唧瞎写来得好;誊抄原文也更利于对好文字的记忆,俗话不是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