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富兰克林练习写作的时候,突然明白一个道理:有时候所谓的笨办法才是真正的捷径。
富兰克林学习写作,不像现在很多人那样,参加什么三十天写出十万加文章的培训班,而是在一种看起来很笨的笨办法。
他买了一本英文杂志《观察家》进行反复研读,并对其中的几篇文章进行了仔细地推敲,然后放下杂志自己来写这几篇文章,再与杂志上的这几篇文章对照,查看自己的不足之处。这样经过不断训练,用了不到两年的时候,让自己的写作水平达到了很高的水准。
这让我想到了另一个人——曾国藩。曾国藩结硬寨、打呆仗笨战法,让之前屡战屡败的湘军,最后步步为营,稳扎稳打,一点一点地打败了太平军。
试想如果曾国藩不采用这种笨办法,反而去采用奇袭,偷营等聪明办法,估计湘军已经团灭了好几回了。
其实学英语最好的办法就是背文章。但是很多人试着背了几天就放弃了,觉得这种办法又累,又没有效率,反而花钱去什么三十天像本地人一样说英语,十天背一万个单词等速成班找捷径。以至于很多人学了十年都没有学好英语。而采用笨办法背诵的人,一两年就把英语学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