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十二条”

第一条|明确事业的目的和意义——确立光明正大的、符合大义名分的崇高目的。
第二条|设立具体目标——所设目标始终与员工共有。
第三条|胸中怀有强烈的愿望——要怀有能够渗透到潜意识之中的强烈而持久的愿望。
第四条|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做好具体工作。
第五条|销售最大化,费用最小化,时间最短化——利润无须追求,量入为出,利润必定随之而来。
第六条|定价即经营——定价是领导者的职责,价格应该定在顾客乐于接受、公司也能盈利的交汇点上。
第七条|经营取决于坚强的意志——经营需要洞穿岩石般的意志。
第八条|燃烧的斗魂——经营需要强烈的斗志,其程度不亚于任何格斗竞技。
第九条|临事有勇——不能有卑怯的举止。
第十条|不断从事创造性工作——明天胜过今天,后天胜过明天,刻苦钻研,不断改进,精益求精。
第十一条|以关怀坦诚之心待人——买卖是相互的,生意各方都要得利,皆大欢喜。
第十二条|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态度,怀抱梦想与希望,以坦诚之心处世。

摘自《经营十二条实践》村田宗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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