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习期间,我在一家五星级酒店的餐厅做服务生,忙而无聊。
后来又来了个附近大学的交换生,实习一周,她是美国芝加哥人,名字好玩儿,叫阿迪(Addy)。
姑娘认真得可爱,比如她一来就指出了我们水牌上英文菜单的错误,搞得经理很尴尬;遇到有挑事儿的老外客人,她就主动冲上去跟人家讲道理,一直到对方道歉为止。
我英文很差劲,阿迪中文也不行,所以我们两个实习生常自说自话聊得很愉快。
下早班后,我会骑车带她去北沙滩,小月河东岸那片“蚁族聚集地”(现在已经拆了)逛街吃小吃。
她临走前两天,说该回国了想去弄个tattoo,我没懂,她慢慢解释,说是身上的一幅画,而且can't wash,我才明白是纹身,她还在犹豫,我就劝她Just do it!
第二天,在吧台,她让我猜她的纹身是什么,我想女孩子无非就是花鸟鱼虫之类,但都不对。她要给我看,就侧背向我撩起了上衣,还要往下拽裤子,惊得我一手捂眼一手摆动示意:No、no、no!她就转过身来,冲我笑,一边说一边拿纸笔画给我看。
哇塞,她居然在腰胯之间纹了个五星红旗!下面还写了一句“Just do it”!
后来她走了,就这样断了联系。
可我常想,如果说纹五星红旗是因为喜欢中国,那纹那句Just do it呢?是因为喜欢耐克么?还是跟我有关?
不得而知了,闷了好久,我也去弄了个纹身。
这就是我腰胯上阿迪达斯三叶草的来历。
故事提供者:方远
排版:莎士比亚的蛋炒饭
插图:方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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