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征收方式及征收期限
(一)山东省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采用“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缴费人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和人员变更登记,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企业应于每月规定期限内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费款。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采用“缴费人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或“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由各市税务、人社、医保部门联合确定并告知缴费人。灵活就业人员按月、按季或者按年向税务部门缴费,具体期限按照各险种统筹区政策执行。
税务代征后,所有的员工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都会一目了然,目前传统企业和社会新生事务中大量存在的小时工、短期工、个人外包等灵活用工将面临什么样的困境?企业和新业态应该如何应对?
一,灵活用工面临的困境
(一) 劳动关系困境:
首先这些灵活用工人员和企业是什么关系?
1,如果签订的是个人或者个体户外包合同那就不是劳动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就不能发放工资,而是需要自然人到税务机构开具相应。
2,如果是劳动关系可以分为全日制劳动关系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这是可以发放工资的,但是社保怎么交纳?
(二) 社保缴纳困境:
1,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目前很多普遍存在的通过派遣和人事代理形式给非全日人员缴纳社保都是非法的。有解决方法?有!
2,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必须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和第二十三条明确:对于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可以不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
3,工伤保险是否要交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也就是说只要是雇佣关系都要交纳工伤保险。
(三) 工伤赔付困境:
1,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只要是雇佣关系,都需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付:
2,购买什么保险来应对?请看我公司公众号《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与意外伤害险对比》
(四) 个人所得税困境
1,承揽外包的自然人在工作付出劳动,就必须到税务代开。其中时间成本、税收成本、合同签订成本(因为不签订外包合同就很容易被认定为雇佣关系)。
2,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等可以为企业直接开具相应。其中又牵扯到筹划问题。
二,政府对灵活用工的态度
政府的态度很明确:是大力支持合法合规的灵活用工的。
三,灵活用工的困境解决专家
综上所述,灵活用工虽然政府支持,企业欢迎,但是一定要合法合规,否则在税务的大数据下必将原型毕露。所以做灵活用工必须由专业团队来解决工伤险的问题、税收筹划等系列问题。目前邦佑人力集团已经具备了该能力。
(一)邦佑人力集团成立于2013年,于2019年被山东省人社厅认定为“山东省人力资源行业诚信示范机构”积累了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
(二)公司研发了薪工宝灵活用工云平台,该平台采用了大数据、人脸识别、公安认证、共享平台等技术和理念,保障云平台安全运转,确保个人和企业用户的信息安全。
(三)该平台得到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税务局、银行等政府、金融和智库的大力支持,确保及时吸纳新技术和新政策,把握市场发展趋势,解决广大企业和个人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