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
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类交互作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民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一定的正式国家。
这段话并不能抽象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与斯密以来的经济学家把交换视为人类的自然偏好,把物物交换视为一切社会关系得以成立的前提不同,马克思把社会交往视为基础,从而把信用和人们之间的信任视为一切社会关系得以成立的前提。
交换和让渡
交换就是在共同体之外发生的、彼此对立的陌生人之间的互相让渡,让渡不是交换,交换只是让渡的一种特殊形式。马克思说“为使这种让渡成为互相的让渡,人们只需默默地彼此当做那些可以让渡的物的私有者,从而彼此当做独立的人相对立就行了。”
交换这种行为只能在共同体外部发生,并且随着人类共同体的破裂而壮大,即人们对待外人,方才采用交换这种方式。因此作为与外人和陌生人打交道的方式,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发生的。
吴鹏自远方:这个概念是人们对于马克思的误解中非常关键的一点,从韩毓海这里再度清晰起来。这个概念之所以重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关于交往和交换,交往先于交换,商品交换只是其中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是面向陌生人的;其二是共同体与陌生人。
共同体中的成员基于信任,导致了不同的交往方式,也带来了不同的市民社会规则。当商品交换的法则盖过了共同体法则,社会就在发生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