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书奴”找个理由
室友姝谊在我的新婚留言册上写道:永不作房奴、车奴、钱奴,最重要的是不要作人奴,书奴还是可以偶尔作一下的哈!反躬自省,发现自己已沦为“书奴”好多年。甘为“书奴”为哪般呢?
小时候,我在懵懂混沌中度过。到了初中,才知人生在世除了寻觅吃食,竟然还可有一种更迷人的向往,那便是对书的渴望与贪恋。流连于书页与文字之间,我的灵魂似乎有了安定的寄居之所,强烈的存在感与自由感让心灵慢慢舒展。愉快的阅读体验带动了我爱书、买书、存书的热情。即便同学看了一扔了之的杂志《中学生语数外》,只要同学给我,我也一本不落哼哧哼哧全搬回去。同桌海燕常说我傻劲十足,我仍旧乐此不疲。有一次同学给了我二三十本《中学生语数外》,我如获至宝。晚自习后,我还在教室翻看,反复摩挲,就如下决心想攒玻璃球的小孩意外揣回满满一裤兜的玻璃球而满心欢喜。那是我“书奴”生涯的仪式开篇。
有一次在书店,同班一男生跨进书店,在架上一本又一本地取了一大摞书,迅捷地付款走人。人生快事也莫过于此吧!于我而言,这绝对是一次超级豪华的消费行为。我买书要认真地翻看标价,查阅目录,考虑是否有必要付款,付款之前还犹豫再三,甚至付款之后仍在书店停留片刻,如此这般才捧着书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书店。我对眼前的同学欣羡之余,也不忘憧憬着以后自己也能这么潇洒地买书!那位男生沉默少言,至今我对他没什么印象了,但他那次买书的身影至今都鲜活在我的脑海。
高中阶段几乎没有购书经历,只能把爸爸的书一点一点地“窃”入自己的书架,却没时间去翻阅,因为有着大批量的试卷等着去完成。有一次听同学说,她爸爸从省城为家里一次性购置了三万元钱的书。我恨不能立即跑去她家当干女儿。
到了大学,我几乎成了不可饶恕的“书奴”。购书方便多了,可以逛书店淘书,在网上订书,学校地摊,地坛书市等皆能满足心愿。在各样书店流连沉潜是一种享受,甚至是奢侈的。时至电子书流行的今天,我还是爱买书,也爱往家里邮书,因为寝室放不下。(妈妈最受不了我的是:村里别人家的孩子在外打工,都是给家里邮钱,而我是把家里的钱拿出来,邮回家的是一堆纸。)好在我家有一套房子闲置,在我眼里,那是专供我存书之用的。不过,我的书柜里,除了书,还有我小时候的相片,同学留言册,甚至上课开小差和同学传的小纸条,也有日记,同学送的卡片及各样生日礼物等等。这些都穿插在我的书本中,那里有我的回忆,包括成长的欢乐与成熟的忧伤。每次回到那个家,我最享受的时光是在静寂的黑夜,点一盏台灯,席地而坐拿着书一本又一本地翻阅自己凌乱的记忆,那哭与笑的过往、当初的阅读心境与感想便随着书本上的文字温热真实地在脑海上演。如果夜空有雨点洒落,于我便是流星满天了。同学海燕担心我过于怀旧,因为好些书本是可以处理掉的,但我明白,自己怀想的不是记忆本身,而是在品味那一段段记忆所附着的点滴生命体验。
在电影《蓝天碧海》与《黑暗中的舞者》中,主人公的人生选择给了我不少美的震撼。《蓝天碧海》中的男主人公贾克痴迷黑暗但美丽的海底世界,他的肉体生命最后也在爱人的不舍中彻底交付给了大海。正如《黑暗中的舞者》中的女主人公塞尔玛对音乐剧的狂热一样:因为那里,给人的感觉很安全,很美。塞尔玛面对多重人生困境,她疯狂地贪恋音乐剧,因为“In a musical, nothing dreadful ever happens.”(在一个音乐剧中,不会发生任何可怕的事情。)也许,大海与音乐剧这些都是象征着人类共同的精神皈依。甘为“书奴”的我,不是因为喜欢纸做的书,而是阅读书的时候,“字与字之间的空虚处就会有意外的蝴蝶飞出。这就是阅读。很难断然说这是全部的快乐,只能说人与书的故事不过如此而已。”(聂尔先生《凝视,你就会看见——关于阅读》)
卢卡奇在《心灵与形式》中阐述“作品是作为示范作用的误解”这一概念的时候推演出这样的结论:对于接受者来说,作品意味着对应自己、使自身充实起来的乌托邦式的现实。生活是残酷的,能借助丰富的作品建构自己的精神世界不失为抵抗现实的一种方式。权当这是我甘为“书奴”的一个理由。
写于2012年5月D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