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书友好:
《长恨歌》共读时间:6月1日-6月15日
今天我们的共读目标是王安忆《长恨歌》的第三部第三章。
今日共读:
老克腊是一个沉溺在过去时代的怀旧之人。当他第一次见到王琦瑶,他似乎见到了上个世纪的“遗物”,当他慢慢走近王琦瑶,他与她之间产生了一种感动。
长脚家里没钱,装有钱,说自己是豪门之子,都是假的。长脚是一个生活在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的社会缝隙中的人,是现代都市文明孽生的寄生物。
10 老克腊
所谓“老克腊”指的是某一类风流人物,尤以五十和六十年代盛行。在那全新的社会风貌中,他们保持着上海的旧时尚,以固守为激进。这种人,到八十年代,几乎绝迹,有那么三个五个的,也都上了年纪,面目有些蜕变,人们也渐渐把这个名字给忘了似的。但很奇怪的,到了八十年代中叶,于无声处的,又悄悄地生长起一代年轻的老克腊,他们要比旧时代的老克腊更甘于寂寞,面目上也比较随和,不作哗众取宠之势。
人们都在忙着置办音响的时候,那个在听老唱片的;人们时兴“尼康”、“美能达”电脑调焦照相机的时候,那个在摆弄“罗莱克斯”一二○的;手上戴机械表,喝小壶煮咖啡,用剃须膏刮脸,玩老式幻灯机,穿船形牛皮鞋的,千真万确,就是八十年代的“老克腊”。王琦瑶认识的便是其中一个,今年二十六岁。
老克腊第一次见到王琦瑶,是在他朋友的一个派对上。那天,屋角里坐着一个女人,白皙的皮肤,略施淡妆,穿一件丝麻的藕荷色套裙。她抱着胳膊,身体略向前倾,看着电视屏幕。这就是一九八五年的王琦瑶。
老克腊似乎见到了上个世纪的“遗物”,恍惚见他看见了三十多前的那个影。他开始和王琦瑶接触,渐渐相熟起来,后来王琦瑶邀请老克腊到她家吃饭,他们走得更近了。
老克腊开始对王琦瑶这个“旧物”爱不释手,当他慢慢走近王琦瑶,他与她之间产生了一种感动。老克腊对王琦瑶说你是没有年纪的,年龄是无所谓的。
王琦瑶埋在心底的多年旧梦又一次被召唤醒。
那天,老克腊请王琦瑶吃饭,饭罢俩人都有点意兴阑珊,老克腊将双手插在裤兜里的臂弯朝王琦瑶张了张,王琦瑶伸手挽住了。茂名路这条林阴道,有着用不尽的罗曼蒂克。你以为那树阴是遮凉的?不对,那是制造梦境的,将人罩在影里,蒙上一层世外的光芒。
11 长脚
长脚身高一米九○,脸是那类瘦长脸型,中间稍有些凹,牙齿则有些地包天,戴一副眼镜。身体看上去几乎是干瘦,实际上却很结实,肌肉称得上是发达。
长脚中学毕业后分在一家燃料化工厂做操作工,进厂第二年得了肝炎,回家休息,再没去上班。长假病里,他每天骑着一辆破自行车出去闲逛,渐渐地也开始做起炒汇的行当,也曾经有朋友介绍他陪几个海外华人游玩、采购,做一些跑题的事,他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混社会的人。
张永红和长脚维持了较长时间的朋友关系,一是因为长脚舍得在她身上花钱,二是因为还没有出现替代长脚的人。长脚总是用上乘的吃喝穿戴款待张永红和他身边的朋友,他对张永红吹嘘他的天方夜谭的家世,张永红深信不疑,王琦瑶却是心里存疑。
实际上,长脚出生于一个外乡人的贫民家庭,在郊区的一片自家搭建的房屋里长大,现住在上海西南角的一个偏僻的住宅区里,房子是水泥匣子一样的工房,两家共一个单元。在家里,他依然过着贫困的生活,身上一年到头是一条牛仔裤,又脏又破,旅游鞋也是又脏又破。
当他每天十一点半到市中心闲逛的时候,长脚又换了一个人似的。他对身边的朋友永远都那么好,花钱永远那么大方,他天性友善,又难得经验女性的温存,花钱花到后来,竟花出了真情。这一段日子里,他把对人对事的一腔热诚全放在张永红身上,把朋友淡了,把生意也淡了。
他去王琦瑶那里能获得心灵的某种平静,这平静是要他不必忙着朝前赶,有点定心丸的意思。王琦瑶是他和老克腊的先导和老师,有了她的引领,那一切虚幻如梦的情境,都会变得切肤可感。这就是王琦瑶的魅力。
这几日里,热闹的饭桌上再见不着他的身影,听不见他争抢埋单的声音。谁能知道其实他就在这城市的东北角的一个冷僻的小公园里。他一个人在考虑他和张永红的将来,这是一个陌生的思想。
长脚再次出场,是以更为抖擞的面貌,他神清气朗,满面笑容。他觉得自己已离开了很久的时间,而这里的人和事竟然依旧,似乎是在等着他归队,真叫人备感温馨。为了回到这好日子里来,长脚终于做了一回诈骗犯。
如不是走投无路,他是决不会走这条黑暗的道路。长脚的好天性里还有一条是纯洁,现在,这纯洁被玷污了,他心里隐隐作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