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草市巷季家的独生子季茗,在某个清晨醒来之后,言行举止仿若幼童,脑海中对时间的记忆竟然停留在十年前。
季家父母赶忙请了郎中,可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
在多番求医之后,季氏一家终于承认了这个事实——季茗虽然已是成童之年,心智却突然成了五岁孩子。
似乎是在前一晚,有妖精拿走了他十年来的记忆,从六岁到如今十五岁的经历,在他的大脑中一片空白。
“那我儿今年的秋闱……”季母忍不住落泪,又是心疼又是悲哀。
季茗捧着枣泥糕,歪着头笑道:“娘,您太心急,我才五岁,怎么参加秋闱呢?夫子讲的书我还没背过,有几处不懂的,一会儿我要去问问相仲,他比我聪明,什么都知道的。”
他一番话,反而使季母心中更加难过。之前她没有隐瞒,坦白告诉了儿子在他身上发生的怪事,但毕竟此时的季茗只是五岁幼童心智,无法理解父母的悲伤,终归还是天真心性,令自己不快的事情很快就能抛到脑后。
季茗见母亲不言语,便咬了一口枣泥糕,兴冲冲出门找相仲去了。
这是相仲第一次见到自己十五岁身体、五岁心智的好友。
“相仲在家吗?”在季茗的潜意识中,相仲仍然是五岁时的模样,十年后的好友,季茗自然不认得。
相仲别过头,不敢看他天真赤诚的眼睛:“季茗,你不认得我了?我是相仲。”
“啊……”季茗愣了愣,露出迷茫的神色,“我娘说我的记忆比你们都落后了十年,她说的是真的?”
相仲藏在袖子里的手指攥紧又松开,最后他咬了咬牙,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不提这个——我前几日得了个话本子,听说有趣得紧,你来得正好,不如与我一同看看?”
“整条巷子里你最得长辈夸奖,你说好看那必然不差。”季茗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用力点点头,“我最爱看话本子,还是相仲了解我。”
一边季茗欢天喜地去翻书,相仲背对着他,无声地松了一口气。
空颜斋顾老板果真如传言一般,力通鬼神,满足客人所求。
“如果你只是想让他不如你,让他摔坏脑子不就成了,法子多得是。”那一日听完相仲的话,顾辞垂下眼睫,脸上没什么表情,语气不急不缓。
“那会毁了他。我并无此意,只想让他……让他的才华和前途暂时停下来等等我。”相仲摇摇头,“我不是见不得他好,我只是不想见他比我优秀。”
曾经不如自己的人,现今比自己更受瞩目,何况此人还是从小一直视自己为榜样和憧憬的挚友。
这样的落差,让从小被称为神童的相仲无法接受。
顾辞沉吟片刻,唤未安:“把书架底层的盒子拿来给我。”
盒子里是一颗龙眼大小的珍珠,微微发蓝,光泽并不很好,有些陈旧。
“《西荒经》里记载了一种神兽,名曰傲因,喜食人脑,将它死后的精魄经过修炼,可吞食人脑内的记忆。”
相仲看着这颗珠子,一时间心中百转千回,不知该如何是好。
“现在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让傲因吃掉季茗脑中关于文才天赋的记忆,让他彻底做一个普通人。”
顾辞将那颗珍珠捻在指尖,轩一轩眉:“但人的记忆是非常暧昧的东西,因为没有人能完全单纯地把自己纷繁复杂的记忆和才能划分出非常清晰的两部分,傲因毕竟是兽类,此法难免会残留一些痕迹。”
相仲抿了抿唇:“还有呢?”
“另一种是以时间为界限,让傲因吃掉季茗成长的记忆。”顾辞啜了一口茶,悠悠道,“时间是清晰固定的点,比前者更好操作。如果让傲因抹去季茗三年来的记忆,那么这三年他读的书,他的想法,他的经历,所有的一切全部归零,也许他最终还是会成为一代文学大家,但会比原本的成长速度慢三年。”
相仲的眼睛亮了,他毫不犹豫道:“劳烦顾老板,选择最不留痕迹的即可。”
他取出一枚琥珀藏蜂,小心翼翼地递给顾辞,“这是家父年轻时上山采药偶然获得的,以它作为报酬,不知能否入顾老板的眼。”
相仲的父亲在相仲出生时,将这块琥珀藏蜂作为护身符挂在了独生子脖颈上祈求福祉,原本有两块,另一块更小些。相仲与季茗自小极为要好,相仲父亲便将另外一块送给了世交季家的独生子季茗,希望两家的孩子能同富贵,共患难。
少年心高气傲,眼里只容得棋逢对手,一块拇指大小的石头,他并不觉得有半分可惜。
顾辞饶有兴趣地看着这块琥珀,扬起唇,眸似寒星:“公子想让季茗的记忆回到什么时候?”
下定了决心,相仲将一饮而尽后的空茶杯放在桌上,掷地有声:
“我想看他回到五岁的幼年,让傲因抹杀季茗十年来的所有记忆。”
顾辞淡淡一哂:“傲因是凶兽,若得其相助,要受夜夜噩梦惊扰。”
相仲咬牙:“噩梦而已,醒过便散,有何可惧。”
珍珠的表面忽然浮上一缕黑色的烟雾,顾辞的神色在这黑雾中看不真切,明明是如画的眉目,却莫名让相仲浑身发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