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怕蜘蛛,你说感同身受,真是倍感亲切。可实际上我闻蛛丧胆,而你偶尔还敢消灭一小只。
我说喜欢吃辣,你说感同身受,只怪相见恨晚。可我只是喜欢吃,而你却无辣不欢。
我说讨厌谎言,你说感同身受,可谓倾盖如故。不料我对谎言恨之入骨,而你还能哭着去原谅。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感同身受”如一把万能的交际钥匙,能轻易撬开他人的心门。毕竟,被“感同身受”总归是一件让人欣慰的事。简简单单四个字,涵盖了一切对对方境遇的理解和体贴。它是欢欣时两人的手舞足蹈,是难过时彼此无言的眼泪。
可是阿,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机缘巧合的感同身受?
每个人由于个体的差异,造成了对某种感受敏感程度的差异。可能我喜欢的东西,你嗤之以鼻。我避而远之的事情,你又情有独钟。有些人把这样的两个人称之为互补,认为有利于家庭生活的多样性。对此我不置可否。
如果两个人没有相似的价值观,人生观,更别说稍微的“感同身受”,那么这样的家庭又有什么意义?“互补”主要建立在持有不同观点的双方,仍然对对方的爱好喜乐,抱以包容理解的态度上。像上段所说的话不投机的两人,最好的结局就是两不相见,互不相欠。
于是,你作为其中的一人,只能漫无目的的走在人流涌动的大街上,形单影只。就这样走着,走着,风吹乱了你额前的头发,你漫不经心的用手掠过额前,把头发别到耳后,你不经意的抬头,流离的目光瞬间温柔,就在一个眼神间,你心跳加速,犹如穿越千万人群找到他,和你有着相同爱,相同憎的一个人。
即便对某件事情,你的爱一成,他的爱两成。即便对某件事情,你的憎一成,他的憎两成。即便在很多事情上其实他并没有那么的“感同身受”。
被蚊子咬一下,同样是痛感,我接收到一成,你接收到两成。说好的感同身受,其实是一个善意的谎言罢了。
所以,感同身受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如果,某天,你遇到了一个愿意对你说感同身受的人,那么,恭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