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在生前除了写小说和戏本外,最重要的是写了很多文学评论,作为著名的小说家,他写的文学评论与学院那种理论分析不同,他会先描写作家的逸闻,然后对于文学作品进行点评。这种文学评论比他的小说并不差,而且作家的逸闻写得就像小说一样好看,里面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八卦。也许是这种写作,让毛姆突然感觉到一种危机,假如别人也用类似的方式写他自己怎么办?因此,毛姆晚年一直都拒绝别人为他写传记的要求,更是要求遗嘱执行人将他的私人通信全部烧光,这样就没办法写他的私生活了。
毛姆虽然想要拒绝别人对他的一生指指点点,但是他一生写作的小说中,大多都是将自己身边,以及了解的朋友私下的逸闻写成了小说。特别是《寻欢作乐》中对于朋友的调戏,已经让有识之士看不过去了,写小说进行反唇相讥。因此,即便毛姆已经做了完全的准备,但是我们还是看到了这本黑斯廷斯撰写的《毛姆传》,这部副标题为毛姆的秘密生活,已经暗示了要揭露这位世界文明的同性恋作家一生的遭遇。
说实话,我对于王尔德与毛姆是同性恋,并没有太多的兴趣,八卦对于我来说一点意义都没有。相反,我很关注毛姆的阅读和写作习惯,因为这对于每一个作家来说都是重要的。在这部传记里,黑斯廷斯除了八卦毛姆的私生活和作品外,对于他写作的经验也不吝篇幅。
毛姆在圣托马斯医学院就读期间,在两个月内就读了三部莎士比亚的戏剧,莫姆森的两卷本《罗马史》和一大半朗松的《法国文学史》,几本英文和法文小说,两本科学著作和一部易卜生的戏剧作品。他抄写斯威夫特、德莱顿、杰里米•泰勒的作品片段并熟记部分内容。他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想法,他将故事大纲、故事情节、对话片段,还有他对事物的观察与思考写满一页纸。
应该说,毛姆的写作与他青年时期的阅读习惯不无关系,到了晚年他撰写《杰作与巨匠》时,就是依靠他在日常阅读的积累。这完全不同于学院式的分析阅读,而是凭着作家的敏感去阅读,关注作品的大纲与细节,还有他自己的观察。这让他所撰写的文学评论拥有着毛姆所特有的感触。
只要一天能读几个小时书,毛姆就很知足了,毛姆一直把读书称作一种瘾。他解释说,读书是“一种必需品,如果被剥夺一小会儿,他就感觉自己像被剥夺了毒品的瘾君子一样烦躁(《总结》)”。有一次他得了伤风,在医院里结果翻烂了《拉封丹的寓言》。在此之后,他决定订制一个大的书包,在其中放满了各种小说。这样才不会出现反复阅读一本书的窘境。其实,我觉得毛姆的思想有两个来源,一个当然是他丰富的人生经历,另外一个就是阅读习惯带来的各种各样的故事结构,这两个结合起来才是毛姆的小说能够源源不断写出来的原因。
另外一个毛姆成功的写作因素,就是良好的的写作习惯,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并严格遵守,每天上午从九点开始写到中午十二点,每天工作三个小时。到了八十好几时,毛姆依然没有改变年轻时定下的规矩,每天早上猫在书房里写作,不过,现在他的右手上要戴一个有弹性的支撑物,而且用的是加重的钢笔。我们说熟能生巧,也许毛姆的一篇作品成功是偶然,但是他一生中成功的作品无数,这就不能不归功于他勤奋的写作了。
应该说,这本《毛姆传》花了大量的篇幅来勾勒毛姆私人生活的细节,但是在我看来还是稍显琐屑了。真正好的作家,懂得选取合适的素材作进行写作。正是良好的选择习惯,才能将传主的精神面貌体现出来。但是,我觉得黑斯廷斯更加沉迷于八卦细节的勾勒上,而缺乏对于重点事件与重点小说的分析,让这部传记显得稍微缺乏深度,更像是一部流水账式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