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常听歌,听过除华语音乐以外,还有大量的欧美,日韩各类不同风格词曲的音乐以后,我相信绝大多数,都会认为欧美音乐,比华语音乐要更耐听。
这里面固然有很多因素,比如,从商业运作来看,欧美唱片市场体系更加成熟,更善于概念包装;从曲风来看,欧美非常多元化,有摇滚爵士乡村蓝调电音hiphop……中文有,古风民谣?以及从时间上来看,华语的流行音乐确实晚了很多,以至于2000年以前的歌手大多靠日本原创作品养活。
不过本文将从语言的基本构造,试图从另外的视角进行解读。以英文为代表的拉丁语系,和中文来比,从文字源头上就有各自的侧重点。简单来说,就是拉丁语系更重视“声”,而中文更重视“形”。因此前者更擅长音乐,而后者书法造诣更深。前者有旷古烁今的大音乐家:莫扎特,贝多芬,肖邦……后者则有举世闻名的大书法家:王羲之、苏轼……
对于外国人来说,每个汉字,都像是一幅画。汉字为了重视形体的完整性,偏旁部首保留的相对完整。比如“休”,是由“人”和“木”组成,但是在读音上,却已经和原来两个字的组合音没有任何关系。还有比如“众”,“语”等等。中文重视形体,因此书法千变万化,非常之艺术感,这是拉丁字母无论如何创造都难以带来的审美。
再看英语,大量的组合词,往往是消除原有单词字母,形成词根,辅以词缀,组合成新词。但无论是词根还是词缀,音节依然保留。例如:population、populous、Repopulate、Popularity 你会发现,这几个单词的”popul”发音都是保留了,而词缀“ation”/”ous”/”re”/”ate”/”arity” 读音也全都是保留的,整个单词的读法,就是将词根词缀连接起来,发音清晰,很少会省去音节。
这样的好处就在于,看到单词就能读出来,虽然从没见过,还是能噼里啪啦读的很溜,学习法语西语或者小语种的同学感受可能更深,连音标都不要,看词就能读。而汉语却是远远不行的,所谓秀才识字读半边,是要闹笑话的。
因此,英语重视发音。而汉语,往前100年,连拼音才刚统一了标准,才明确了规则,规范了发音。而在之前,往往会出现你说你的,我讲我的,文字是统一的,但方言却大相径庭。
汉语是看形体猜词意,象形字最大的好处就在于,我们可以读懂甲骨文,读殷墟等几千年前的文字,因而文化得以相对完整的延续。但拉丁语却不能听声音猜词意,(因为古代没有录音设备啊喂)古文读不懂,想要读懂老祖宗的文字,非常费力,如今即便去读莎士比亚的原手稿,大量的词义已经转换,翻译的过程可能已经造成意义上的失真,需要不停的去维护更新。
另外,英语中还存在连读的现象,即单词和单词是连起来读,比如,一个单词末尾是辅音,后一个单词的开头是元音,此时就需要将这个两个单词连起来读。eg:I’ll be back in half an hour.这句话中的back 和in 就会连起来读成backin,还有an 和hour ,h不发音,所以会读成anour。
这样形成的效果就是,听上去有一种一气呵成,不间断的感觉。发音本身就很有节奏感,甚至不需要有乐器,光是在说话,就好像在唱歌,所以欧美的说唱会觉得有腔调,再配合上黑人兄弟与生俱来的节奏感,就非常的有艺术性。
但是汉语的发音,注定了是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尽管有独特无规律的四声规则,但却几乎没有连读现象。所以中文的发音规则,注定从一开始是没有rap的土壤,因为会觉得非常奇怪,反而变成了绕口令或是打快板儿。
而直到21世纪后,周杰伦的出现,才逐渐打破了华语没有说唱这一局面。周的伟大之处在于创新了一种,适合将国外各种形式风格的音乐,和中国人的审美比较完整的融合起来,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周氏唱法。他主要干了两件事情:说唱不行,旋律来凑;节奏不够,唱的含糊。
很多人诟病周董的嘻哈并不是纯正的嘻哈音乐,因为带了大量的旋律,无论是《三年二班》,《爸,我回来》等等,都不是单纯的练绕口令,而是边说边唱,既不是唱,也不像是唱,形成了匪夷所思的听感,以至于非常难模仿。周董的快歌,能把拍子唱对的都没几个,更不用说翻唱。这样的缺点在于,天才只有一个,天才的方法没法被继承和遗传,华语音乐的水平在2000年开始的黄金10年后,下滑的厉害。
而歌词听不清,是一直被打在周杰伦身上的标签。事实上至今为止,只有一首《菊花台》是用比较正经清晰的发音唱完的,他解释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是可以唱的清楚的,然后继续开始放飞自我。
所谓歌词不清,根本就是“刻意为之”,是故意去做的一种大胆的尝试,试图挑战汉语的发声和节奏规则,而将嗓音融入到乐器中。而结果就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家伙在唱什么,固执保守的会去黑,喜欢新鲜的会说哎哟?居然还好听。
但是严格的来说,这对汉语的发音,却无疑是一次破坏性的尝试,我也无法想象所有歌手都以牺牲本民族语言发音为代价。幸好当我们回过去翻阅方文山的歌词,词一如曲一样美,并且充满正能量。
当然上面所述这些并不是绝对的,正如本文前置所述的,只是单纯从语言学角度分析,事实上,一首好的音乐作品,一幅绝佳的书法作品的问世,是有诸多要素共同组合而成的,而往往突破界限,化腐朽为神奇,才是艺术一直在追求的方向。就好像也有大量非常棒的中文歌,也有艺术造诣高深的欧美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