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真正了解自己,就不会认为哪个人做的哪件事,全然不可思议或不可原谅。
看过一本书,书中指出如果某个人的一些行为特征引起你的反感,那是因为你身上有着同样或者类似的特征,你很不能接受,所以你一看到这个特征便引起你的不良反应。或者是因为这个人的这些表现,是你想做而不敢为之的特征,在你看到这些特征之时,均会引发你的不良反应。
当然,如果你对他人良好行为、技能,有发自内心的崇拜和羡慕等积极反应,表明你身上同样具有这方面的潜能,所以看见便能引起共鸣。细想每个人都有自己感兴趣的事物,在面对自己感兴趣的事物,一种吸引力是不是在身上荡起阵阵感觉?
所以,如果有什么人让你不可原谅或觉得不可思议,不妨把无法体谅的部分提取出来,分析一下自己是不是在某个时间点表现过,是不是正是因为你表现过同种特征给你引起麻烦,招致你后来的堤防和反抗?
所谓看不惯,追踪到底便是对自己的接纳度不够,对世界的认知太过于狭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