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猫,是只以咸鱼为名号存活的猫。
人类一般粗略地将所有的猫分为家猫和野猫两类,这样看来我应属家猫一类。主人是一名出租车夜班司机,大家都叫他阿木。其实我倒不是生来就和阿木生活在一起,还没有名字的时候,我是一只流浪猫,全身上下最多的除了毛就是自由。后来我被阿木收养,住在大楼的707号公寓。我的眼睛看见人放在口袋里的东西,怎么样都是要尝一口的,除了那些有柑橘香味的实在讨厌不过,不管吃什么都是令我好奇的事情,不过阿木用来喝酒的咸鱼干才是我的最爱。名字的由来只是也是因为我对咸鱼的喜爱,不过人类的头脑似乎从来不会换位思考,倘若一人再喜欢五花肉,他也不会喜欢被叫做五花肉的,我也一样。不过名字毕竟只是个符号,罢了罢了。
即便是家猫,也并非时时刻刻都呆在家中。每一个人类熟睡的夜晚,我等猫辈总是会想方设法溜出家,很是像黑夜的侍卫呢。每天清晨,在人类起床后,我只要懒懒张嘴半眯着眼睛假意打个哈欠,人类便会愚钝地认为,哟,真是爱睡懒觉的猫。例如现在,我便和隔壁的杂毛大哥在围墙上散着步。
晚上我本打算在家翻翻看美食杂志,刚跳到桌子上伸了个懒腰,一仰头便看见杂毛大哥在用它那棕灰白三色糅杂的爪子一下一下持续地挠着窗子,试图引起我的注意。杂毛大哥常常在阿木工作的时候来找我出去散步顺便找寻新的根据地,杂毛大哥是只流浪猫,自然也就没有名字,这一带的猫都习惯叫他杂毛大哥。相比于通身灰色的我,杂毛大哥身上的颜色真是多的不像话,它倒是常常骄傲的说,“这一身颜色丰富的毛可是象征着我是有很多故事的猫呢!”
我知道的关于杂毛大哥的故事不多,只知道杂毛大哥在小的时候也是只家猫,是6岁的小主人嚷着妈妈从集市上买回来的,无论什么时候颜色多的猫总是很招小孩子喜欢的,杂毛大哥就这样成了家中的第四位成员。小主人对杂毛大哥可以说是爱不释手,常常睁开眼睛第一件事就是找杂毛大哥,睡觉也要抱着杂毛大哥同他一起睡,虽然小主人的妈妈总是说“当心别让这东西尿了你的床!”
杂毛大哥很幸运自己找到了这样的主人,每天有温暖的房子住,有盛好的猫粮等着他吃,还有小主人陪它玩。这样过去一年,杂毛大哥一岁了,小主人也长大一岁到了要上学的年龄了。不过小主人像每一个即将上学的孩子一样对学校有些恐惧和不情愿,妈妈手中的入学通知书倒是像给他下的快乐终止书。上学的前一天晚上,妈妈拿来了小主人第二天要背去上学的书包,小主人试着背了一下,还没习惯背书包的他对肩膀上的重量十分讨厌,随即撇下书包,噘嘴嚷着不要上学。妈妈也有自己的坚持:“明天就算拖也要给你拖去上学!”
话语戳进耳朵换成眼泪流出眼眶,杂毛大哥还是第一次看小主人哭的那么伤心,杂毛大哥有些怔怔地看着小主人的眼泪吧嗒吧嗒掉下来,他想做些什么,便不自觉的走上前舔了舔小主人的眼睛。可是,杂毛大哥忘记了猫的舌头是有倒刺的!小主人的眼角被杂毛大哥划了道小细口子,眼泪还没干,疼的小主人直叫妈妈。妈妈闻讯赶来,想当然以为小主人被杂毛大哥挠伤了,二话没说拽起杂毛大哥就狠狠扔在了地上。第二天,杂毛大哥便被赶出了家门,妈妈怕杂毛大哥再伤了小主人,更怕杂毛大哥的存在会让已经上学的小主人无心学习。
杂毛大哥头脑总是呆呆的,他曾为自己鸣不平,如果是因为自己弄哭了小主人而被扔出家,那妈妈应该先被扔出来才对,而且他直到现在也没弄明白人类必须要上学的意义,他疑问:“汽车没了发动机都跑不起来,不爱上学的人能学出什么名堂?”从此杂毛大哥常常感叹“人类真是太莫名其妙了!”
人们常常还没来得及消化刚刚听过的故事,便被结尾那句,根据真实故事改编,弄得无限感伤。
丙申年正月廿八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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