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文丽,有些不得不说的事。
其实,我对文丽是没什么感情的,如果非要让某些情绪扯到八竿子打不着的感情上来,那也是如举水河般汹涌的讨厌和恨意。
文丽住在我家隔壁,见着我属老鼠,她也非要属老鼠,在那一年的最后一天的最后一个小时,嚎啕着从娘肚子里挣脱出来。
从祖上十八代算起,我们两家除了檐前滴着相似的雨,好像没有任何关系。
从她睁开眼的那一刻起,我打心眼里就不想与她发生关系,毕竟男女有别。
可两家的大人却不管不顾,经常将我俩放在一个摇筐里,大眼瞪小眼。我哭天哭地,她笑笑眯眯。对,她就是一个小眼睛,整天对我谄媚着笑意。
更甚至于,在一两岁时,我俩时不时地窝在一个被筒里,我所有尿过的床,她全看在眼里。
令我气愤的是,在三岁的某一天,我捧着一个塑料碗吃红薯,文丽追着我撵。不得已,我将咬了一口的红薯塞进她嘴里。没想到,她口味那么刁,竟一口吐掉了红薯,抬起我的嘴猛吸。
一直到七岁时,我才明白,她居然蓄意粗暴地,毫无羞耻地夺走了我的初吻。那一次,我窒息得拼命挣扎,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幸亏我属鼠,爬得快,否则,她的贪婪还不会停止。
至如今,跟兄弟们一起聊起初吻的味道,看他们眉飞色舞,我只能低下头暗自羞愧,强忍眼泪,恨自己太懦弱。那浓郁的红薯味早已荡然无存,只剩下一满嘴的唾沫,一直到现在,还没吐干净。
一直到上了学,她还处处占我的上风。她自己像个男孩子到处野,却又不野得太远,老缠在我身边。
她爬起树来像青蛙,两腿使劲地蹬,屁股不停地夹,一眨眼,就到了树梢。她玩木弹弓,小眼随意一瞅,一只蚂蚁断了头。
她好像州官一样,只许自己放火,从不许我点灯。前脚跟我母亲说我要跑到大河里游泳,后脚她在河里扑腾,抓起一长串鱼,命令岸上的我听她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