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季的时候我总会感冒,躺在床上看看图,选择了一个被朋友评价为压抑过后最舒服的姿势。收到了Jessica的qq。她问我,你喜欢现在的工作吗。我今早起来一阵烦闷,现在想起这个问题来,想来有好多话要说,所以写一篇久违的文章吧。
平日里在写东西、做图,有同事问,都不知道我在做些什么。我这里的回答是,你看见的是什么就是什么。如果你觉得好看,你多看两眼,那些已经被我在做出来三分钟之后就嫌弃的图片就有了一丁点的价值。至于我如何审题,开什么脑洞,想要表达的意义是什么,你都不用考虑,因为有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觉得感觉到了就到了。你若能理解我想要展现的画面,那我三生有幸,若不能,不必问我,我也解释不来。看来也不轻松的三四小时才一张图,也许我重做也就几分钟,大多数时间耗费在思考的过程,和你们所有的研究一样。在我眼里,这一切和科研并无二致,只是追求不同而已。
为了那三四个小时,我耗费的是长期的看的过程。我有好几个微博小号,全部关注的是画手和文人墨客,这世上画手很多文人也不少,微博上亦然,进入那个列表都只有一个标准,不管平时他做什么,是什么人,想什么,与我三观同或不同,在作画的那一刻,写字的那一刻,一定是真诚的,既是真诚的,也就必不会拿自己的作品请求别人的垂青。 有人说,在LOFTER上佩服两种人,一种是不打一个tag,热度上百上千的那种人,另一种就是无一人喜欢推荐,也无穷尽地发着作品不求人喜欢的那种人。前者有才华,后者有沉稳内敛的气质。说远了一点。还要看很多书,我不爱报告我看什么读什么,偶尔遇到觉得不是很著名但是很棒的作品会有想要更多人看到的心情便推荐一两本。有时候也看纪录片和烦闷的文献。说来越来越与设计这事相去甚远,但是一点也不。原来我老急,看了一本书就期待自己多更深刻的体会,更犀利或优美的文笔,跟着人家学一晚上舞就可以扒出更多的动作,套着救生圈多游几圈就想着能像条鱼在水里来去自如。如今却是实实在在得慢了下来,把看展子读书练字都当成消遣。我相信,这些点点滴滴的内容,它们不足以一时间改变什么,但是长久以来,你就会发现它们确实有着作用,生活就此而变。
读小说的一部分意义在于此。我读小说不追求名篇,自己看着喜欢就成。可能因为我个人在这方面内心足够强大,从来不因外界对我喜欢的事物的评价而改变一丝一毫,就如同我原来也会买了郭敬明的小说看,你们会嘲笑,甚至有时候会说并不是很好听的话,但我全然不会因为此而改变喜欢一样。因此我看得杂乱,盖茨比能看,围城也喜欢,太宰治自谑型的也略翻过几本,网络小说诛仙我也喜欢。诚然我看盖茨比对那句传颂开来的话毫无感觉,觉得能在其中找到的好句子好内涵远甚于那一句never judge,也并不喜欢方鸿渐,更别提楚留香傅红雪一类。但我总觉得读得愉快,这种愉快不是从书中来的,天知道当时看傅红雪喜欢翠浓时我心中万句what a fuck奔涌而出。你说这一本两本书究竟改变了什么,要真是改变了我什么我才觉得可怖。
我最近才开始想明白,不急于一件事情的效果是我读书最大的收获。作为我的同学,相信你们都知道我曾经胜负欲非常惊人,在过往的每一次比赛里拿不到名次,我就会对我的搭档发脾气。但我们扪心问一问,第一这件事情真的有一丝一毫重要吗?我的生活并没有因为我曾经拿多少次第一有任何改变,我都提醒自己不能每次都提我曾经是在什么什么比赛里拿过奖的人。但有时候觉得委屈,我曾经是一个笨小孩,也过那么好的时候,仍然会在此困顿疑惑,为一点小事而不安惊慌,也不能因此收获令人羡慕的感情,广义上的。要是所有事情都能用数据来衡量,既是我的幸运,也是我的不幸。我一直谈着不要为了作品而作品,也不要因为看着别人做什么就自己做什么,但还是难控制自己的行为,我总得要在最最清醒的时候才能控制自己不安与狂躁,也才能真正平静地读一本闲书,做PS,练字画画。但我明白这代价,代价是我的效率得高,在做自己的本职工作的时候会疏忽,而我是一名成年人,我得为我的行为负责。
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我们的人生只能有一种。我有时候爱玩文字类的那种游戏,存档读档继续玩可以玩很多结局的那种。这种游戏对我来说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因为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去过一生,爱不同的人,学不同的技能。我常常不满意自己的人生,所以艳羡他人,当然我渐渐也能去享受自己的人生了,这是后话。体验是一回事,理解是另一回事。体验的成本还是很高的,我很少看电影,还都是一个人去看,上一次认真看电影看的还是聂隐娘。要把我拉进电影院是得靠我们之间深厚感情的事情。因为我代入感非常强。强大的代入感让我对于电影里人物的喜怒哀乐感知的强烈程度高于其他人,所有过分集聚的感受总在一瞬间奔涌而出,然后我又陷入一种想要让人自暴自弃的忧愁之中,在此之后,由感情的强烈程度不等带来一天到一礼拜的缓冲期。我选择看书,就是因为我能控制这个节奏,让自己最不代入为最佳。也有很多人可以完全不代入的,体验这回事自然就少了,那种多过一种人生的感觉也就没有。不过理解这件事还是十分重要的。阅历就是躺在草地上的人看见有人登山,虽然自己不去登山,但也能够理解为什么别人要去。
我认为这是一种敬畏感。对任何一个人我们都得带有一种敬畏感。对一种生活方式是否赞同,暂且不论,因为我没有接触过这样一种人生,那么我对此不妄加评论。而这一种敬畏感,基本上从小说中来。小说中各种主人公千奇百怪,各种设定的社会光怪陆离,而我们可以看见的角度除了我们旁观者自身,还能去看看这样一个人是如何思考的。久而久之,我们开始能够接受不同的思想,也能够对一切抱有敬畏之情了。
讨人喜欢并没有什么难的。逢人说漂亮话、时不时允许别人占些便宜、主动、热情、显得体面,这就够了;难的是让人发自内心喜欢:这首先必须弃掉左右逢源的圆滑,说明白话、怀善意做事,大方、光明、有傲骨,身负一两项特长,尤其不能为了讨好而练得一身肉麻。我同样爱慕虚荣,对人也有双重标准,别人说了不好的话,我心里的第一感觉不是鄙夷就是冷嘲热讽。说了这么多却还是没有正经地回答过一个问题,其实我仅仅是想说,我保证我是个相处舒服的人,并且永远不用担心我会在谁的背后捅刀子,也是一个完全可以信任的伙伴,而且情商超乎常人的高。
我常常因为我过于敏感而感到痛苦,有一个网友和我说,很多科学家艺术家都是玻璃心。她那天发了篇长微博说,这次只说给懂的人听。讲了自己痛苦的时候,讲了自己敏感的内心,再翻翻她微博,除了这一条别无异样。她和我是一类人。她说的那段话说得太好,我原封不动打出来,我转述便失了光彩:“我不得不相信在这个世界上藏匿着和我相似的灵魂,我们为着同一种命运辗转反侧,时常被细微的美和深重的苦难击中,我们是这个时代最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敏感到了一种几近神经质的地步,从而悲观而憔悴。很难说这是不是一种好的天赋。可能有人觉得这是一种低级的自怜,我无法反驳,在很多平淡而汹涌的时刻我崩溃落泪的时候,我也无法反驳我为何生作这种人,仿佛大半生都要靠演技苦苦支撑才能勉强表现正确。也许我经历的事情在别人眼里不值一提,但对我自身的性格而言已经是莫大的撼动了。这种悲情在我血脉里扎根,我拿它一点办法都没有,你让我别胡思乱想积极生活,我可能做不到,就像我能理解卢梭为什么抱着树就能哭起来,也无法理解为什么有的人成天都很真挚地快乐着。” 刚开始我是为此而感到焦急的,我想到我这一生都很难感到快乐,或许真是我身体里5-HT,dopamine分泌太少。但当我发现,我觉得我敏感是一件让我困扰的事情是让我更加困扰的事情的时候,我彻底想通,也是因为我看见了她。那天说去看是一种最温和的干预也是因为此,我因为发现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以外,还有别的人如此,他们活得很精彩,活得很好,而我也会很好。当我意识到,并且去接受它的时候,那就是我真正强大的时候。我可以选择利用我的敏感,我能感知到很多丰富的感情,丰饶的心魂,我能发现细微的美并且为之兴奋,我为一个神奇的脑洞而开心不已。这个世界有我不能感知的快乐,也有我这种人才能感知的快乐。(我并无心把这世界分成几种人,我也并不愿意成为异类。我们都愿意成为不同的人,但都是建立在不被定义为怪胎的基础上。)
可能写的时候思维比较发散,如果你能从中得到你想要的答案是我之幸,如果不能,也许你也可以给我我想要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