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篇介绍缠足的文章,说的云山雾罩,仿佛是多少年前的老古事,且有多少想当然。对我而言,这些却并不陌生。我的祖母便是自小缠足的三寸金莲。记忆中,在每天午睡醒来朦胧间,总能看到祖母不是在用热水泡脚,就是在整理长长的裹脚布( 她总是挑家里没有人的时候洗脚、洗裹脚布)。因为除了大脚趾以外,其余四根一个挨一个的脚趾都窝在脚心里,所以只有用开水泡很久,指甲才会变软,否则剪指甲很容易捅到脚心。
对于没有见过缠足的人而言,缠足是神秘而美好。如现在考证史料所言,缠足始于五代南唐的宫廷内,李后主宫嫔窅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尽,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由是人皆效之。也有人举出温庭筠《锦鞋赋》:“耀粲织女之束足”;杜牧诗:“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证明唐朝时已出现了缠足的风气。不论始于何时,反正到了《金瓶梅》成书的明代,西门庆喝鞋酒那段可足以佐证小脚已经成为了共同的审美。
我小时没有上过幼儿园,所以漫长的童年都是和祖母的闲聊中度过的。那时七十多的祖母每天颠着小脚在院子里追赶三四岁的我,每当气急就会归罪于她的小脚上。
祖母出生在民国初年,她的母亲是一个心气很高的城市小户人家的女子,从山西走西口来了集宁,生活没有改观,嫁了个普通人过着捉襟见肘的日子。连着生了两个孩子还都是女孩子,于是如何让女儿嫁的好便是太祖母的最高理想。
缠足其实到了清朝就因弊端太多被禁止。然而,由于民间畸形的审美观念、女性伦理观念已经僵化、固化,加之一部分汉族士大夫将女性缠足当成反抗满洲习俗的汉俗标志,“谓大足为旗装,小足为汉装”,暗中抵制禁令。就像当下的蛇精脸流行一样,社会大众的认可是一切流行事件的助推器。康熙三年清廷发布政令:“元年以后所生之女,禁止裹足。……若有违法裹足者,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其家长不行稽察,枷一个月,责四十板。”(徐珂《清稗类钞》)。由于小脚女的袅娜可人,流风所及,一些满族女子也裹起了小脚。
就像南宋的车若水在他的《脚气集》中所说“妇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痛苦”。祖母就是在六七岁时被母亲强行缠足的,实际那时已经逐渐不流行缠足了,但讯息不畅的当时,如何让一个边镇的普通主妇了解最新的流行动向,太祖母只能依经验去掌握流行动向。据说祖母说,裹脚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步骤基本如下,首先用热水把脚泡好,然后趁着温热定好型,用拇指定住裹脚布的一端,从脚心起手开始缠绕,边缠边收紧,将大拇指外的其他四趾,向脚底扳曲,然后在将带子缠到后跟部位进行固定。为了避免布带在运动时散开,再缠足之初还要用针线密密的把接口缝死,然后外面套上早备好的尖头布鞋。此后好长一段时间就不许脱下鞋,包括睡觉在内。由于太痛了,看见痛苦不堪的女儿哭泣不止,太祖父偷偷的在老婆外出时用剪刀挑开针线让脚松动一些。不过小伎俩很快被发现,精明的太祖母很快因地制宜放大招,不但用线缝死接口,而且还在鞋里涂了木匠用的水胶,让鞋子和缠脚布合为一体。
下一阶段就是收紧,这是最难熬的阶段,费时约半年,也就是加强紧缚的阶段。这时要把脚每三天拆开一次,经消毒后,得将四个弯曲的脚趾 (大拇趾除外),在用力压向脚心内侧,每一次都要把脚趾多用力脚心压下一些,且要求有空就下床走动,慢慢习惯垫着四个趾头走动。
这样来来回回让整个脚掌的脚骨成为弯弓拱状。白天即痛得寸步难行,夜晚双脚闷在被子里,在又痛又热情况下,更是难受。脚骨折断且肿消,趾头已近乎自然弯近脚底,脚型裹尖,基本成功。
祖母说她大概有半年多的时间,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她家的大门口。当时越来越多的人家放弃给女儿缠足,她就坐在马扎上看其他小朋友在自由奔跑玩耍。可以太祖母没有等来期望的姻缘,祖母小脚已成待嫁时,社会上已经不时兴缠足了,天足成为了流行最爱。于是出现了改良版的解放脚,可以祖母裹足太彻底,想解放也解放不出来了。祖母十七岁嫁给了祖父,因她爹爹赌博爸家资输了所剩无几,太祖母又瘫痪在床,只能嫁到偏远的乡村为家庭事业做贡献了。
祖父家境中下,但祖父认识几个字,可以读懂书报,因此思想要比普通愚钝的农民要有思想。幼时曾听祖父说,他一度也曾想参加革命,因为听说闹革命不需要家室背景,如果命好就可以发达。正当他打定主意想改个活法时,一次进城办事偶见了一张报纸,上面说起那次打仗死伤情况,立刻放弃投军的想法。富贵险中求的想法,在祖父那里完全行不通。他曾教导小小的我:你怎么就能保证自己的运气比别人好,无论干啥还是参照大多数人最稳妥。他给我父亲的职业规划就两种:医生、司机。因为人不可能不得病,人也不可能不去远方。他完全没想到现在人人都可以开车,家家能买起汽车。
放弃外面的世界就安心当个农民,成家立业。因为祖母一直悉心照顾卧床的母亲,乡里颇有贤名;只有一个未嫁的胞妹,不需要帮助拉扯小舅子;岳父急于还赌债,不要求太多彩礼。因此两家大人一拍即合,简单成婚。包办婚姻的不如意一样不落的贯穿于祖母整个婚姻生活。 日本人来了、土匪来了、国民党来了,为了躲避战乱,祖父从集宁的近郊独自跑到偏远无人的牧区开荒,由于祖母的小脚,他有足够的理由不带她和几个幼小的孩子同行。每次躲避洗劫时,别家都有男人在局势略为平稳时回家做饭端回躲避点,但祖母只能抱着饿的大哭的孩子流泪。一来没人帮忙看孩子,二来小脚实在没法在紧急时候奔跑躲避。虽然已经过去四五十年,但和年幼的我讲起来时还是恨意未消。
我出生后,祖母就从乡间来家照看我。那时城市里已经很少有穿小脚鞋子的人了,因为这种鞋完全要靠手工制作,一般钉鞋的鞋匠又不会这种工艺,所以每次遇到会做小脚鞋的师傅,母亲总要给祖母做好多双囤着。记得有一次经人介绍在旧城找到了一个做鞋的高手,他不但会传统的做法,还给祖母做了一双带橡胶底、滚边大绒的鞋子。这双鞋祖母穿了好多年,因为只有出门或是吃请她才会穿,穿过回来就用湿布擦干净底好好的收起来。
当年我们院子里就祖母和一单元的赵奶奶是小脚,不过赵奶奶脚比祖母大一倍,是一个半成品的解放脚。两个人都腿脚不便,最喜欢在院子里凉房边闲坐。一次有一个磨剪子的老头过来招揽生意,闲坐时夸了两句祖母的脚真是小,要是早十几年这可不是一般人,高兴的老太太把家里能磨的刀剪都搬出来磨了一遍。此后若长时间和赵奶奶闲聊都是一副得意神色,并且对赵奶奶的解放脚表现出高一等的模样,现在想想也还是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