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休.汤森写的《阿莫的少年秘密日记》,这是作者的成名作。写作了二十年一直默默无闻的休.汤森是多么的热爱写作和看书,我挺佩服作者的坚持写作的毅力,相信自己的努力付出终将得到回报。
阿莫的家庭是贫苦的,靠社会救济金和父亲微薄的工作收入生活。虽然期间经历了父母离婚,父亲失业,但是阿莫的生活态度依然是那么乐观,主要为痘痘烦恼。这种乐观精神值得我学习。还有阿莫很有爱心,很孝顺,学校有探望照顾老人的活动,阿莫很积极地参加了,虽然是为了逃避上数学课,去照顾一个生活很颓废的老人伯特,还有那老人的喜欢咬人的狗军刀。
书的内容就不介绍了,说一下我想说的。其实什么秘密,能写下来的就不是秘密了,秘密只是一个托词罢了。真正的秘密是连自己都想去忘记的,让人根本无法知道。作者的秘密日记,我觉得他写这日记的初衷就是为了怀念时光,并不是为了秘密。不是为了秘密,这个就很明显了,不然我也看不了这书。节日的时候,送礼是必需的,特别是自己的亲人。自己去打工赚钱花自己的钱是最有意义的。想起了《童年》里的阿廖沙,以看似不懂事的笔调,写出黯然神伤的悲剧,很值得我深思,而阿莫是很值得我学习的。
写到这我就不知所云了,好吧,停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