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学说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哲学理论,是用以认识世界和解释世界的一种世 界观和方法论。阴阳的最初含义非常朴素,是指日光的向背。向日者为阳,向背者 为阴。后来由此而逐渐引申,不断扩展,乃至把一切事物或现象本身所存在的相互 对立的两个方面均用阴阳加以概括。如由向日而引申至凡是光亮的、温热的、向上 的、运动的事物和现象,都归属于阳。由向背而引申至凡是晦暗的、寒凉的、趋下 的、静止的事物和现象,都归属于阴。古代哲学家进而又逐渐认识到,物质世界是 在阴阳二气的相互作用下发生、发展、变化的。如周幽王二年(公元前780年),伯 阳文就用阴阳之说解释地震的原因:“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 《周易》则对阴阳进行高度概括立天之道,曰阴曰阳。”“一阴一阳是谓道。”把阴阳 属性的普遍存在及其相互间的运动变化,视作自然界的基本规律。强调宇宙间一 切事物的发生、发展和变化,都是阴与阳对立统一矛盾运动的结果。所以《素问• 阴阳应象大论篇》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 神明之府也。”神明.也即物质世界无穷变化的意思。
阴和阳代表着相互关联而又相互对立的事物属性。如《素问•阴阳应象大 论篇》说:“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左右者,阴阳之道路 也;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一般说来,凡是剧烈运动着 的、向外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都属于阳的特征。而相对静止的、内守的、 下降的、寒凉的、晦暗的,都属于阴的特征。如以天地而言,天气轻清在上故属 阳,地气重浊在下故属阴。以水火而言.水性寒凉而润下故属阴,火性温热而炎 上故属阳。以动静而言,阳热主动,故明显运动着的事物属阳;阴寒主静,故相对 静止时的事物属阴。就物质运动变化而言,蒸腾气化的状态属阳,凝聚成形的状 态属阴。至于气温之寒热,时日之昼夜、方位之上下、天气之晴雨等,均有阴阳的 相对属性之分。对于人体生命过程而言,凡具有推动、温煦、兴奋、激发等作用或 表现的物质及功能,统属于阳;凡具有凝聚、滋润、抑制、宁静等作用或表现的物 质及功能,统属于阴。由此可见,阴阳既可代表事物所固有两种相互对立属性的 统一体,也可代表同一事物内部所存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故《素问•阴阳离合论篇》说:“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
数,然其要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