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一面佯装平静,一面想把卡片揣到兜里。然而不凑巧,我喜欢的围裙,上下没有一个兜。——为了证明你爱过我,我找寻了所有青春的记忆。最后落得一个遗憾,然而我懂得生活往下走的规律;围裙是我此时的代名词,再也没有装下你的可能。
走出夜间场的電影院,一个或名怀念,或名逝去的夜晚,皆是难眠。醒来洗个脸画个妆,接着去上班,这大概就是度过少年的一个人应该有的觉悟了吧!
电影里演绎不出“想把卡片揣到兜里”这样欲说还休的味道,观众的目光停留在那张卡片上的肖像画——在那个翻转卡片的瞬间,自以为读懂了那本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那是一本撰写得太仓促名叫“青春”的书。
唯有文字留下的空白让人思绪牵长。
大哀之乐的唢呐一响,大悲或大喜。影片的最后,焦三爷面对一人乐队吹奏着只对德高望重的匠人演奏的“百鸟朝凤”,缓缓从墓地走出,冷眼旁观,抬脚磕磕烟袋,转身离去,再无留恋。
“百鸟朝凤”一曲终,悲凉又必然消亡的结局——任何一种乐观主义的解决方案都是浅薄。赤裸裸的匠人的困境之难,人性的痛苦之深,展示困境而不是解决困境,使电影《百鸟朝凤》的结尾充满了张力。
一种传统文化慢慢的就这么被这时代淘汰,最终丢失了,如同我小时候的记忆:一分钱看一天的书摊,端着小凳子一会儿看露天电影的正面一会儿又跑到荧幕的背面,盛夏的夜晚坐在卸下来的门板上听老人讲金脚杆的鬼故事——这种丢失让我因共鸣而唏嘘不已——生命易于消逝,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因此这部电影不需要二刷,其结尾早已清晰地焊在我的大脑皮层,轻轻一刺激就鲜活起来。
载着Max的垃圾粉碎车远去,尾灯在Noodles的眼里幻化成两团橙色的迷雾。然后这两团迷雾活了起来,朝着年老的Noodles缓缓逼近,渐渐清晰——满载着一群载歌载舞的年轻人的车队从Noodles的眼前沿着垃圾粉碎车的反方向开了过去。我以为这就是《美国往事》的结束了:一个时代被另一个时代所替代,爱过,恨过,迷茫过,坚持过,在人生这部电影里转场。
然而,镜头却又返回到了那个被追杀的夜晚,年轻的Noodles逃亡到Chinese Theater,吸食了一管鸦片,转过身,仰望着头顶的纱帘,笑颜轻松地绽放——再没有了影片开头那长长的追魂的电话铃声。
惯性里的电影主题,总是要上升到一个大人类的价值。而《美国往事》的结尾,就像乘着降落伞从飞机上往下跳,你以为的遥不可及而此时触手可及的蓝天,远不如你俯冲时看到的越来越逼近的大地,还有那万物苍生,以及其中的一个你,在崎岖蜿蜒的小路上,如一只蝼蚁,顽强地爬行——哪有那么多的人生命题世间道理啊?看见自己,读懂自己,解脱自己,对于短暂的一生,还不够吗?
多么伟大的一个结尾!难怪我喜欢的那个UP主称赞这部影片为:“如果一生只能看一部电影,那我选这部!”
BTW,建议程耳导演学习这部电影的转场技术。让观众最大程度的参与影片叙事,这是优秀导演的功力,然而多一些炫技它不香么?观众二刷再刷的时候,不是去解密,去弥补第一次的迷茫,而是因为错过了你的转场设计而悔恨莫及——前者的导演多多少少带有一点高高在上的傲娇,而后者,则是你一个狡黠的朋友,在你后知后觉时露出一副得意的表情。
好看的电影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其结尾都会让你不断回味,加入主观的经历和经验。就像《天堂电影院》里那一卷由一帧帧接吻镜头剪辑而成的旧胶片,让观者以强烈的意愿和极致的渴望委身于幽深莫测的影院,在一方荧屏上投射出自己各种喷薄而出的情感——当所有的故事戛然而止,当所有的灯光辉煌而起,你还在那个暗黑的梦境里欲罢不能。
“生命只是一连串孤立的片刻,靠着回忆和幻想,许多意义浮现了,然后消失,消失之后又浮现。” 普鲁斯特说。
唯有一部影片的结尾,颠覆善恶有报的普世价值观,坏人最后获得功德圆满时嘴角扬起轻蔑且胜券在握的微微一笑,像闪着寒光的一把刀一样清晰——这也是电影的魅力。
这部电影名叫《无懈可击》(Arlington Road),蒂姆·罗宾斯主演,晚于其大名鼎鼎的《肖申克的救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