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在校门口路过,保安师傅对我说,我们班有几个住校生晚上九点多还在点外卖,被校长发现进行了批评教育。
班级中竟有这样的事,于是,我找来了那几位当事人了解情况,经过了解,原来是班级中一位体育生晚上肚子饿,于是便让能外出的同学晚上帮他带饭,还有两位同学知道后,也让这位同学带了份饭。
这已经属于违纪行为,虽然危害性不大,但如果这类现象不加以教育,以后这类情况可能还会出现,并且可能会有更大的违纪事件。
在教育中,我首先指出这类事情属于违纪行为,是学校和班级禁止的,如果晚上肚子饿了,可以吃自己带的面包,或者去学校餐厅买食物吃,不能让同学给自己带饭;其次,我对那两位同学进行批评教育,尤其其中的一位团员,这两个学生明明自己吃过饭了,明明知道这是不对的,明明知道如果这种行为被发现会被批评,但依然没有管住自己,犯下了错误。
讲完后,我问他们有什么意见,他们表示愿意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然后,我宣布对他们的处理意见,每人扣5分,每人要写出1000字的古诗词。
他们表示同意并接受处罚,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此类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