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杀人案判决结果,犹如一颗舆论炸弹,瞬间在社会上炸开了花,成千上万的关注和言论沸沸扬扬充斥了整个世界。这些言论形成了几个主流观点,第一,表达了对于欢母子遭遇的同情;第二,认为警察在事件中的不作为,简直就是为虎作伥,以至于于欢绝望而奋起杀人;第三,于欢被判无期徒刑,有违常理,实在不公。但我认为,于欢的悲情结果,感情上固然值得痛惜,却是自己的傻一手造成的,与法律无关。看到这里,各位看官可能心中都已经烧起了熊熊怒火,恨不能问候我八辈祖宗,怀疑我的物种身份,将我用唾沫淹死后再送进十八层地狱。但我认为各位都是有理智的高等生物,且暂时压压心中的怒火,听我说完再发落也不迟。
事件的整个经过,想必各位看官都已耳熟能详,我也就不在这里脱裤子放屁了,单刀直入正题。整个事件中,有几个重要环节至关重要,可以影响事件最终的发展结果。事件已成事实,那就容许我用假设推理的方法,通过假设于欢在这些关键环节的行为改变,来推导出不一样的结果。
首先,在本次发生杀人事件的催债行为之前,催债团伙曾多次对于欢母子实施催债,期间也是极尽各种猪狗不如行为之能事,于欢都选择了忍耐。我猜测,前面多次的催债事件中,于欢不可能没有报过警。既然警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甚至于用不作为的态度让催债人更加嚣张,有恃无恐,那于欢就应该果断放弃通过报警来解决困境的这一天真幻想,转而考虑通过更加激烈,以暴制暴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假设他放弃幻想,通过雇佣打手团队来与恶势力抗衡,事件发生的经过可能会是这样,两个团伙为了钱大打出手,讨债行为变成一场群体斗殴事件,整个事件影响力扩大,媒体闻着味儿前来报道,社会关注度上升,警察出于维稳和消除社会影响的目的,不得不出手介入调查,在媒体持续深挖源头的过程中,整个事件的起因被挖出,媒体将民间高利贷这颗毒瘤借着此次事件再次大肆报道,获得更广泛社会关注和讨论,执法者在万众瞩目中表态坚决打击民间高利贷和因为高利贷引发的一系列恶性事件,严惩此次事件中的放贷者和暴力催债人,于欢的人物结果可能要好的多,他和他的母亲同样会因为本次恶性事件受害者的身份而获得广泛的社会同情,于欢本人最坏的结果,也只可能因为聚众参与恶性斗殴事件,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被量刑,比起无期徒刑这个毁掉一生的结果,简直就是挠痒痒。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本次杀人案件中,有一个最具争议的地方,也是舆论骂的最多的地方,就是于欢见到母亲受辱,丧失理智愤而拿刀杀人,法院审理认为不能算做正当防卫。对于这个判定,法院给出的解释是,虽然于欢当时人身自由权利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辱骂和侮辱,但对方均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况下,于欢与母亲的生命健康权利被侵害的现实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不存在正当防卫意义的不法侵害前提(此处我只能忍住不对法院的解释表示呵呵)。根据法院的解释,于欢不能在杀人的前一刻压制怒火,保持几分钟的清醒简直就是傻得冒泡。假设在当时这伙催债人往母亲嘴里塞鞋,掏出下体往母亲脸上蹭的情况下,于欢能够骂几句类似于“你们这些猪狗不如的,下地狱也只配当畜生”这样的脏话,以这些催债人的肆无忌惮和盛气凌人,毫无疑问于欢能够等来他绝佳的拳打脚踢和各种侮辱,此时便是拿起刀子正当防卫的最好时机,仅仅刺死一人简直是对这群猪狗警告和宽恕,于欢大可以为民除害的多刺死几个人,这场正当防卫的戏法院的大人们肯定会拍手叫好,简直就是为正当防卫这条法律量身打造的,大家一定会看的很过瘾。事件导致了数人受伤死亡,如此巨大的影响媒体怎能放过,民间高利贷这个万恶的东西又会被拿出来鞭挞,执法者也顺理成章的打击高利贷犯罪来树立公正的执法者形象,于欢为救母亲于水火而奋起自卫的孝行会成为美谈而被人们津津乐道,满足法院大人们对于正当防卫的理解,他不会获刑。
讲到这里,我要给上面的假设推理题做一总结。法律是为社会上所有公民制定的游戏规则,作为游戏玩家的我们,仅仅在遵守游戏规则的循规蹈矩中幻想和乞求着属于自己的那份公平是不够的,我们要在熟悉规则,遵守规则前提下,学着运用规则,世界上没有被动的公平,公平都是争取来的,没有人能救你,能救你的只有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