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女子,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她为什么还要亲手杀死养育了她38年的老母亲?这是发生在北京的真实故事。这位杀害老人的女子是一个独生子女杨氏。杨某小时候,是跟他爷爷奶奶在一起长大的,一直到五岁的时候,他才回到她的父母的身边,父亲因为觉得亏欠女儿,所以对女儿呢就特别的宠爱。而她的母亲就相对非常的严厉,经常打她和骂她,到现在杨某的身上还留有她母亲踢她的那个痕迹,所以一个褚密,一个严管,这种非常矛盾的这种教育方式,一直延续到杨某的大专毕业,杨某大专毕业之后,先后在百货公司和那个航空售票处上过班,那时候她挣的钱也都交给她母亲,应该说到这时候为止,这个杨某还是一个非常正常的人。 而真正的变化是发生在她结婚之后,2004年,她碰到了她的第一任丈夫,并且结婚,结婚一年后,她生了一个女儿杨某,在家里头做全职太太,而这时候她的丈夫开始喝酒赌博,经常不回家,而且还经常打骂杨某,杨某就不堪其辱,最终离婚,离婚后不到一年,又认识了他的第二任丈夫,并且结婚,又生了一个女儿。她的第二个丈夫就更奇葩,因为他挣的钱全部拿回去补贴他自己在外地的父母,不给他的小家用。
所以杨某母女两人的生活完全靠娘家,既然丈夫靠不上,所以杨某就带着她的女儿就回到娘家。在娘家,现在凭空多出两个吃闲饭的人。所以杨某没办法,就在出去打工,结果非常的不幸,在打工的时候呢,杨某父亲遇到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当然杨家呢,也因此获得了一笔不菲的补偿金,这个补偿金呢,由母亲来负责保管,按道理,家遇不幸,老父亲去世,老母亲年迈,家里还有一个年幼的女儿,作为年富力强的杨某,应该出去打工挣钱养家。而杨某呢,不这么做,她选择躺平,选择不断地向母亲要钱,靠这种方式来生活,她不仅仅是向母亲要钱,还经常的说瞎话,编各种理由,四处向周边的并不认识的那些邻居要钱,邻居们碍着面子,经常给她三百五百,要完了也不还。之后呢,都有她的母亲去还,这还不是最过分的。后来,离婚之后。认识了一个男的,一个已婚的男子,然后跟那个男子发展成情人关系。这个男的没钱的时候,他还像她母亲要钱,自己不仅不能挣钱,还向母亲要钱去倒贴他的那个情人,少则1万,多则十来万。最后她母亲出事之后,翻她的遗物,翻到一封书信,是写给她妹妹的。告诉她的女儿伙同外面的人已给外甥女办北京户口的那个事情,骗走23万。
至于为什么她要杀死她的母亲,她是这么说的:我没有工作,我没有钱,我就是要钱,我妈不给我,所以我杀他的心就有了。关于她是怎么当着她女儿的面杀死母亲的,她的话是这么描述的:我用电线捆住母亲的双手,然后把这两个温度计,用水银滴在那个饭碗里头,然后我用小手撬开母亲的嘴,把水瓶灌在母亲的嘴里,母亲一开始在不断的反抗,用脚踢我,还在不断的说,你不争气,我不是你妈,这不是你家,我非常生气。然后我就用塑料胶带捆致母亲的双脚,然后又用秋衣秋裤塞住母亲的嘴,直到他不能动弹,母亲不能动弹之后,我把家里能够找到的现金、存折和银行卡全部找出来,同时找到那个象征着家里控制权的家门的钥匙。
为了钱,为了财产,六亲不认,这个女人得有多么的冷血,多么的残忍和多么的无耻。但是这个自私的杨某,这个怯懦的杨某,这个无能的杨某,这个自卑的杨某,这个游手好闲的杨某,这个窝里横的杨某,以及这个残忍的杨某,她是怎么出来的?出了问题,根源是家长惯出来的,看看你身边的那些躺平的人,那些啃老族,还有那个吸毒的人,你看看他们这些人的成长史,没有一个不是这样的,而且这些人长大以后,首先祸害的是他身边的亲人。
所以,这个应了那句话,就是:无耻是宠溺出来的,仇恨是责骂出来的,这个残忍是孤苦无助熬出来的,所以家长教孩子一定不要娇惯,一定不要包办,一定不要责骂,从小培养孩子的能力和孩子的人性,让孩子将来能够自食其力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