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生活在福音光照之下(尝过主恩滋味,又与圣灵有份,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而持续的不愿选择基督信仰的人(不是指非信徒,而是指名义上信,却信仰不正的人),在神眼中比外邦人更可恶。他厌恶那些人是因为他们常年在神话语的感召,警告,教训和邀请之下,竟然结不出任何果子;终究不能决定是作基督徒(悔改)还是作外邦人(拒绝悔改),启示录三章十六,十七节所说的就是这些人, “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你说: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却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怜、贫穷、瞎眼、赤身的。” 这些人又如提摩太后书三章七节所说:“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真道。”
如果你继续拒绝作出决定,是否要做基督徒的话,想想如果神收回他的邀请是多么公义的事!如果你始终拒绝作出决定,枉费神一切帮助你的努力,枉费神这样多次把生死福祸摆在你面前,警告你、呼召你。想想这将是多么公平的一件事,如果神不再等着你了。而是出示他不可更改的判决书,自己替你的案子定论,定你与不信的人同罪,让你在那可悲,致命,而永恒的经验中亲身体会这个基督福音的千真万确;只是到那时,就再也不由你自己选择了。
——爱德华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