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首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两句话之间是并列的关系,所表达的也是同一个含义,只是这个含义被分作了"道"与"名"两个层面来论说。那么,"道"与"名"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简明地说,"道"是抽象的层面,而"名"是具象的层面,"名"之中蕴含着"道",而"道"则由"名"来体现。从一定意义上来讲,也可以说成是实质与表象的关系。
"道"与"名"所代表的实质与表象之间的关系启迪着我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需要弄清楚什么是实质,什么是表象,哪一实质对应着哪一表象,而哪一表象又反映着哪一实质。如果没有厘清实质与表象之间的对应关系,做起事来就难免会出错。
于开篇的这两句话,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去观察,还可以发现其中蕴藏着一个根深刻的问题,那就是语言表达的局限性。我们在形容某人说话或者写文章的水平不够的时候,会说他词不达意,也就是说他的语言并不能够准确地表达出他想要说明的意义。这是就普通交流而言的词不达意,可是,如果上升到更高的层面,一个人的语言能力很强,他就能够将自己所要表达的意义全都说清楚吗?答案是否定的。语言就是一套意义符号,在这一点上,它和交通标志的用途是相同的。。不论语言多么地复杂,它也必定是有限的,也就不可能将无限的事物完全表述出来。
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等说法都表达了这样一种观念∶意义是不能够完全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因此,相语言的交流,心领神会才是更高的交流层次,觉界每天学一点道学,通达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