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了方法路径、提出了总体要求,是我们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支部引领定航,乡村振兴强“堡垒”。着眼于推动全县产业发展和群众致富需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要在建强支部堡垒上狠下功夫。村(社区)党支部要引导广大党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弘扬新风正气,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主动性,使其真正成为参与者、推进者和监督者。
干部深蹲下沉,乡村振兴派“尖兵”。乡村要振兴,人是根本,干部是关键因素。要坚持把乡村振兴一线作为检验干部成色的“赛马场”和锻炼培养干部的“主阵地”,贯彻落实选调生到村任职相关要求,选派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并对未覆盖的村选派乡村振兴驻村指导员,着力打造一支能力素质过硬的乡村组织振兴骨干队伍。
党员示范带动,乡村振兴有“头雁”。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要注重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实施党员致富能力提升工程,在青年农民、致富能手中发展党员,引导党员在推动乡村振兴中走在前、作表率。广泛开展党员联系农牧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等活动,示范带动广大农民群众支持参与村庄规划、基础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工作,以实际行动带着群众干、做给群众看。
治理多元共治,乡村振兴焕“新风”。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前提所在。按照“一核多元”组织构架,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乡村现代化治理体系,创新治理手段,持续深化拓展“党建引领移旧俗2+3+N树新风”行动,通过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成立乡风文明监事组等形式,有效引导群众参与到乡村治理实践中来,使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让乡村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