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畸形换生存:读莫泊桑《怪胎之母》有感
《怪胎之母》是莫泊桑的一篇并不太知名的短篇小说,全文不到三千五百字。情节也很简单,但读完之后却给人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使人久久不能忘怀。
为什么这样一篇篇幅不大的小说,能有这样大的感染力?固然,最主要的是作者运用了现实主义的描写方法,通过“我”所耳闻目睹的一件“怪事”,从一个方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罪恶。但作者在这篇小说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才能也不能不是它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小说的情节是这样的,“我”在一处有钱人喜爱的海滩上看见了一位年轻、风雅、妩媚的巴黎女人,她受到了很多人的爱慕和尊重。看到这些,“我”想到了一个可怕的故事和一个可怕的女人。这就给人造成了一种悬念:急于读完全文。然而作者并不急于交代事情的前因后果,而是着力写了自己所耳闻目睹的这件怪事的经过。
很久以前,“我”受一个朋友之邀,参观了一个小城的名胜古迹,末了,朋友把“我”领去参观一个“怪胎之母”。据说,这是一个坏透了女人,是一个丑恶的魔鬼。她生了十一个畸形、难看、吓人的孩子。俨然成了一个“怪胎”制造厂。不料,当“我”和朋友要看那魔鬼的杰作的时候,却被她骂了个狗血喷头,她说他们要看她长得像畜牲一样的孩子,实际是对她的侮辱,是在深深地折磨她。
原来,这个“怪胎之母”也是一个长得标致漂亮的姑娘。她常年给人做工,受尽剥削。她爱上了一个人,并和他发生了关系。她怀孕了,慢慢地腹部隆了起来,她为了掩盖众人耳目,以防被人看破自己,就用布带把腹部勒了起来。这样,她的胎里孕育了一个畸形儿,这儿子降生以后,难看得吓人,人们叫他怪胎儿,她也就成了怪胎之母,成了一个魔鬼。
后来,一个跑江湖的人用五百珐琅的租金带走了这个畸形儿。她发现这营生有利可图,就用同样的方法连着生了十一胎畸形儿。这样,她有了一笔相当可观的固定收入,年薪达数十万法郎,俨然成了一个富翁。
读完作品,我们痛恨、谴责这位没有人性的母亲。但实际上,“怪胎之母”内心深处何尝没有痛苦?没有难言的苦衷!细思之,更应该受到谴责的应该是她所生存的那个社会。在资本主义社会,一切都可以出卖,正如左拉所言,这世间“美”是一种商品,可以拿来交易,丑 同样可以敛钱。江湖骗子可以廉价的把怪胎儿纳入商品的行列。用他们来招徕观众,从而达到牟利的目的。人权在这里任人侵犯。这不能不是一件可悲的事。然而更可悲,更具尖锐讽刺的是,在处处标榜“自由、博爱、平等”的社会里,这般践踏人格、戕害孩童的丑事竟能肆无忌惮地延续,所谓的文明准则早已被金钱彻底吞噬,虚伪的道德外衣下尽是肮脏与冷漠。
一个孤苦无援的女人,在那金钱万能的社会里,她要生存、要抚养儿女,是一件何等艰难的事,生活被迫她不得不出买尊严,把自己的亲骨肉当做商品,一个一个的推入火坑,作为一个母亲,她应该受到谴责,可这份被逼无奈的沉沦、这份被时代裹挟的堕落,更该换来世人的同情与悲悯——她从不是一个天生的魔鬼,只是资本主义社会罪恶体系下,一个被碾碎、被牺牲的可怜冤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