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故事:不可贪不义之财,有些钱真的不能拿

      那是一件2010年的往事了。

  记得那年高铁刚刚时兴不久,铁路沿线有不少电力设施,类似城市里环网高压柜,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小房子。这类电力设施是保障铁路用电的,并且都是高压电,不要说人碰触到,就是靠近一点小于安全距离都有触电身亡的危险。小屋外围用一圈铁质的栅栏围了一圈。

  一位附近村子里的老大爷“突发奇想”,这一圈铁栅栏不是可以拆了卖钱么?他自动忽略了“高压电危险”的警示牌(当然,也有可能就是不认识了),以愚公移山的精神,硬是凭着自己70岁的高龄,用了近一周时间把外围的铁栅栏都拆了卖废品。

  如果事情到这里结束也就不算什么了。遗憾的是接下来,老大爷看无人管无人问,又开始打小房子的主意,可惜这次没那么幸运,老大爷闯入高压柜的瞬间就被强电流烧成了焦炭。

  家属闻讯而来呼天抢地,死活不让当地公安和政府的人处理,非要讨要个说法,又听人说供电公司有钱,那更不能放过,我可不管你什么偷盗犯法,反正是人死了,死人了,死人为大嘛!

  有人劝家属走司法程序,说破天都不行,出钱给他让他请律师都不干,就是要闹!怎么闹呢?到供电公司设灵堂,把死者尸体摆在那里。这里我就不描述了,自己想象一下吧。电力公司怕影响不好,赔点钱了事吧,经过艰难谈判,电力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补偿30万。

  您以为事情结束了?没有。

  老大爷家里一个未婚的小儿子,一个已婚的大女儿,外加女婿,借着一辆朋友的车,在签好协议拿到钱的那天,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无一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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