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人问及,怎样的异性容易让你心动?我略加思索,回答道,大概是能让我心生仰慕的那种。
话出口,又细想,反而深以为然,这世间,有太多的爱情就是因为仰慕而开始的吧?比如此书里的“我”。
此书应属于传记类作品。“我”,玛蒂,金发、年轻,追求写作理想,宁愿在尘世间漂泊不定居无定所,也不苟同于父母希冀的那种岁月静好。她的血液,汩汩流动的是“不安分”,而所有的“不安分”却又是为了证明自己,证明自己的存在值得被肯定被认可被赋予使命和意义。
她与偶像海明威相遇在圣诞季。当时因她挚爱的父亲去世,母亲不愿守着寒冬过节,便有了一趟踏寻阳光、说走就走的旅行。
世界何其大,相遇必有故。
在无法解释的随意下,一向温良的母亲执意要在大白日踏进街上的一家小酒吧。就这里,她与他相遇了。
所谓偶像,是崇拜也是矜持。遇见海明威,她紧张万分,不敢贸然相认。反倒是海明威,在并无其他客人的酒吧里,坦然上前,与之寒暄,并邀请他们上门做客。于是,这段相遇是用尽所有想象都无法企及的可能,竟成为了事实。就这样,她与他相识了。
一个已是文坛耀眼明星,一个还是文坛无名之辈,一个有意提携,一个有心不甘。而前往正内战的西班牙,让身心处于战争的核心,撼动灵感,创作文字,便成了勇士般写作者们的选择。
海明威电话里的一声召唤,她便收拾行囊,不顾家人担忧,经历重重艰难险阻,一路而去。就是在战争的前线,她离死亡那么近,可她又那么勇敢,勇敢到无法不让海明威去爱慕。当她风尘仆仆,仅依赖着自己有限的能力,出现在海明威的眼前时,就这样,她与他相知了。
那段日子与死亡共舞,生命是沸腾,爱情是助燃。
他的爱来得那么汹涌,就像龙卷风,席卷所有的理智。虽然她因为他的已婚身份而拒绝,虽然她发誓再不卷入与已婚男的爱恨情仇,但在有今天没明天的当时,她无法抵御这股火焰般的爱,她愿意化作飞蛾。战争,倒又成就了一段,一段他们自以为的“旷世”之爱。
可是,日子不可能总在炮火下痉挛,它希冀安宁。更何况,他们不是战士,只是作家、记者。
当他们回到和平的世界中时,她倾其所有,择下一处做巢,想象着和他,一人一室,奋笔而书。
最美的爱情,不就是你我拥有着相同的追求吗?必然地,海明威写下了《丧钟为谁而鸣》,创下他事业的最巅峰,然后他着手离婚,与她结婚。
这些都是部分的她愿意得到的。但,她的另外部分呢?用心写出的书批评如潮,甚至被嘲讽因是海明威的情妇连写作风格都在跟随那个男人。她无法接受这一切。
事业如此。爱情呢?
当两人成为夫妻,当偶像脱去闪亮的外袍,他只是一个男人,会自私会嫉妒会刻薄会自以为是。
他希望她生育孩子,倒尽血液中的“不安分”,犹如被束住翅膀的飞鸟。可她不愿,她明白,他心心念念想要生个女儿,不过是他的情结寄托,但却会成为她的责任,让她无法自由来去。她宁死不肯成为被束住翅膀的飞鸟。
抱怨衍生了,指责开始了,冷漠在蔓延,裂缝在加剧。最初的仰慕在鸡毛蒜皮中消耗无几。所谓的“旷世”之爱,到底也是庸俗之情爱。
谁都无法说服谁,谁都无法迁就谁,分道扬镳是必然。
也许,在海明威取得巨大成就后,迟迟不肯写作,而耽于酗酒的无所事事、荒废度日,他大约是在恐惧吧。因为《丧钟为谁而鸣》太过于成功了,这成功让他变得胆小,变得需要对方舍己般细水长流般的牺牲和慰籍。
可这舍己的对方,她不肯去成就。也许,有力飞翔的飞鸟是她的本色,当初因为这本色让他爱上她,如今为何又因这本色让他放弃呢?
但,放弃就放弃吧。她宁愿是自己,而不是某某人名字的注脚。
是的,这世界,已有太多站在成功男人背后的贤妻,也有太多跟在学霸才子身后的良母。于是,如果能有那么些个女子,她说,她要用自己的声音来讲述这个世界,她要让世界一眼看到的是她本身,而不是某某妻子或某某妈妈。
当然,并不是女人都能成为她。她是特例,她是骄傲,她是夜空中最璀璨且最孤独的那颗星。可同样身为女子的我们,如何不为她鼓掌?
所以,此书必须五星。
Ps:每次继续阅读此书时,总会忍不住翻到封面,定格、放大、静观,细细地打量着这显然是奔行远方的女子。她的打扮使她看起来利索、干练,有一种笃定于世的从容。不过,庸俗如我,却是想着,若有机会,定寻购一套与她这身相仿的装扮,也许可以让自己看起来,至少也是洒脱、勇敢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