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了刘润“五分钟商学院”的为什么我们会喜新厌旧,里面提到对业绩优秀的员工是发工资还是给奖金的一个看法,确实给我很大的启发。原文如下:
对突出业绩的员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给他发奖金。工资是用来支付给责任的,责任越大,工资越高。涨工资,是因为承担了更大的责任。发奖金,才应该用来奖励突出的业绩。
工资和责任挂钩,我以前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不过觉得也挺有道理的。但这个观点也不能一概而论,对技术或某一项专业能力有要求的公司,工资也跟能力有关。
一般而言,我们要招募的人,只有极低的可能需要专才或能力特强的人,所以上面的观点在95%的情况下是成立的,可以直接应用到招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