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宋明学术之主要精神
南北朝、隋、唐的学者,大体分成两路。
一是入世讲究家庭、社会种种礼法,以及国家政府典章制度。建功业与保门第,一而二,二而一,异流同汇。
一是信从佛教讲出世,或从道家讲长生。
这两条路的后面,均带有一种狭义性的贵族气味。
宋后的学者绝不是那样。他们早非门第贵族。他们既不讲出世,亦不在狭义的门第观念上面来讲功业、礼教。他们要找出一个比较更接近平民性的即更有一般共通性的原则,来应用于宇宙、人生、国家、社会、入世、出世生死等各方面。
这一个原则,他们称之曰“道”,故有“道学”、“道统”之名,或称“理”。故又有“理学”之名。理亦称“天理”,“天理”的对面是“人欲”。天理、人欲的分辨,则在公、私之间。公的是天理,私的是人欲。“公、私”的另一名称,则为“义、利”。利公亦是义,义而私只是利。
他们用此来批驳宗教,说佛老所讲出世长生无非从自私起见。他们又用此来批驳政治,说自汉、唐以来所谓君相事业,只算得是“霸道”,算不得是“王道”。所谓霸道与王道之别,还只在心术的公私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