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是病,得治
“Belinda,明天的tele conference记得set up,还有,那两份proposal 这个拜六due……”
语言学上,这种现象叫“语码混杂”,是病。
社会学上,这种说话方式,光闪闪地美国MBA海龟高管既视感有没有?
不过我就是看不惯。
就像我刚创业时候的合伙人
天天说:
“remember,today 不努力工作,tomorrow努力找工作!”
当时我就想掐死他。
后来我就离开那个团队了。
现在我就想掐死自己。
2
祖传老毛病
自己的故事我就不说了。
话说我们前几天介绍过清朝人学英语。那本奇葩的清朝国际贸易商务英语教材,大家还有印象吗?
这样的教材,加上作诗的传统,造就了一种语言学的典型病症:语码混杂的“中西合璧”诗歌。
3
潜伏期
这种病症一开始还处于潜伏期,症状也不明显,不懂点儿清朝英文,还真看不出来。
比如:
弥思小字是安拿,
明慧堪称解语花。
——斌椿《海国胜游草》
弥思=Miss,安拿=Anna。
香港因为殖民地久了,英语也进入打油诗,例如:
扭耳声声呼合皮,
扭腰款款舞芳菲。
扭耳=New Year,合皮=Happy。
在潜伏期,英文单词还披上了汉字的外衣,没有明目张胆进入诗歌。
4
发作
大清亡了!这病却益发严重了。
民国的才子,英文更6,花样更多。
比如张恨水的两首,我们瞻仰一下:
张恨水在创作。
《北海小咏》
一望丛荷足Green,
小航消受Evening;
原知七夕将Come,
隔艇何人唤Darling。
《朝来》
逝水年华Have be,
短髭小抚Do you see?
剃来Good morning后,
只许苍蝇Kiss me。
你别说,不愧是民国言情文学第一才子,中英混杂得蛮有韵味的。
才子不学好,带坏小学生。(还是民国的英语学习更加普及了?)学生们的顺口溜也有了“中西合璧”的趋势,比如经典的:
人生原来为Play,
何必终日Study;
只要功课能Pass,
文凭到手便Happy。
你确定这只是那个时代的学生?
现在的不也一样嘛……
5
番外篇
拿英文音译,或者几个单词入诗,毕竟还是小孩子的游戏之作。
真正的前清贵族,可不这么玩儿。人家真的是英语作诗。那叫一个拽!
先不说是谁,先看人家这一手好字……
写给外国公使参加新年团拜的邀请函。
就是大名鼎鼎的著名外交家,大清国候补京堂,一等毅勇侯:曾纪泽。
他爱写诗。多年的外交生涯,他题写了无数诗篇赠给外国友人,还特地题在扇面上。
全网都没有他题写的扇面,只好给你看看他的篆书:
可是外国友人看不懂,无从欣赏你的美,怎么办?
曾大人博学多才,通晓英吉利国文字。大笔一挥,亲自把诗用英文做一遍,题在扇面另一边……
来,我们欣赏一首:赠美国参赞大臣何天爵(Chester Holcombe)
黑洋渡尽海潮红,
与子高谈市舶中。
纨素新诗君握取,
雪泥指爪认飞鸿。
何参赞中文不是太好,读罢,表情肯定是复杂的。直到他看了曾大人英诗,你别说,押aabb韵,很地道呢:
Past the black ocean, admire the water are become red;Very glad to meet you, and converse on the Captain’s bed.
Written an ode on the fan of silk should be Graph in your hand,
Like the claw of birds, to print on the snow and sand.
这位美国传教士被折服,他说:
“也有一些词不达义和语法方面的问题,但它仍然能够基本上准确地表达出原汉语诗文的含义。“
还不错,至少比那些语码混杂的要正经得多。
6
反思
曾纪泽曾大人,既要处理官场职务,又要参与国际应酬。
他学英语,也没有新概念系列、新东方系列、各种APP。连文曲星也没有。
他未曾出版的手稿里,记录了他这么背单词:做。to do。妥度。坐。to sit。妥西特。
然而却能做出像模像样的英文诗歌,还押韵!
为什么学了12年英语的你,不能做出这样的诗来呢?
看看在别人眼中,曾大人是怎么学习的:
何天爵记载:“在家为其父(曾国藩)守丧期间,在没有教师的情况下,他仅仅借助《圣经》、《韦氏大词典》、Watts‘s Select Hymns、《赞美诗选》和一些习字课本,花费了近三年的时间努力自学英语。”
努力做更好的自己。曾大人便是了。
清朝的官僚尚且如此,我们坐拥全网无穷无尽的资源,背单词的APP就好几个,难道不该学得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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