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朋友圈看到是“青年与禅师对答的段子”。,我们先来看段子,逗个乐呵。
说是段子,其实每一条对答段子,都是基于一个逻辑。这个逻辑,说起来也简单,你肯定也知道,但你可能认识不到它的重要性,我用听过施展老师讲他在伊犁考察时的启发为这个逻辑做论述,
经济学里面有个说法:认为产权的边界越清晰、越往个人或者家庭的方向收敛,那么交易的成本就越低,于是经济的效率就越高。
于是改革开放之后,我们搞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等等一系列的政策改革,把土地的使用权重新界定在以户为单位的小农名下,于是就极大地刺激了经济效率,中国的农业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发展。
在哈萨克这些游牧地方同样进行了相应的改革,把草场划分到了以户为单位的名下。一开始看上去确实是效率更高了,但是没有几年就出现了负面的效应——草场开始严重退化。
草场退化意味着生产效率开始受到严重的影响。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呢?原因就在于在草原上的羊不能只吃一种草,只吃一种草,它的营养不均衡,它必须得吃多种草。
而在小面积的草场上,是没办法同时长多种草的,必须得是足够大面积的草场才能长多种草。
而如果你把草场的划分转化为以户为单位,就意味着每一户只能有比较小的草场。而这种小草场上所长的草的种类不全,对羊来说营养不够。营养不够怎么办?只能加餐让它多吃。多吃的结果就是草场退化,从而导致整体上来说生态的破坏以及生产效率的下降。
过去我们都认为,产权划分的边界越清晰,越往个人或者往家庭的方向来收敛,那么经济的效率就越高。游牧经济给了经济学家当头一棒,进而产生反思:
产权单位的划分和经济效率之间的关系,首先取决于你是什么样的经济类型。
游牧经济和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它们的经济类型有着很大的差异,从而导致最有效率的产权单位是不一样的。
而我们现在看到经济学的绝大部分理论,都是在资源丰沛的地区,在能够发展农业和工业经济的地区发展起来的。那么这些理论就不会去考虑游牧地区、沙漠地区的人,他所需要的产权结构,他所需要的法律形式,以及他所需要的一系列要素。
一言以概之,我们习以为常的大量概念、理论都可能会遭遇到它的适用性边界。超过适用性边界,这个理论本身是要被反思的,甚至是要作废的。
逻辑无关乎大小,生活中我们所谓的话不能说得太满,一定要把握到说出话的适用性边界,不能把啥话无条件地、广泛地推广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