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个城市其实很容易,只需要在那里待上一段时间,然后再突然离开。在离开的那个刹那,你就会情不自禁的开始怀念这里的一点一滴。
那时的北京胡同满城的青砖青瓦,一望无垠的湛蓝,倒是和灰色的房顶,有一个温色的反差。
几棵长在墙头的蒿草,迎风颤枝,也似乎是一种骄傲。四合院中,依然是灰、红、黑地交替;别说没有生机,窜跳着的花猫,再轻,也可以让人注意。
门槛处的老人,向着邻里的故交叙说着平淡真实的生活琐事,偶然有年轻人骑着自行车与老者问候并迅速远去。透过几家敞开的门户,能听见电视机的声响与孩子的哭闹。阳光悄悄从密叶间落了下来,胡同瞬间鲜活了一般,喧嚣而又恬然。
流窜在大街小巷的时候,北京老胡同是最热闹的地儿,也是我常去的地儿。胡同儿里面有铁匠铺,裁缝铺,剃头铺子,还有一个叫王冰棍的人拍打着冰棍箱子过来又过去,一根老冰棍儿,我便是能从胡同这头舔到那头了。
老北京城无论大街小巷,多是横平竖直,大栅栏地区的钱市胡同,中间最窄处仅40厘米,是最窄的胡同。若是体型稍微胖胖的的朋友,到此最好绕路而行, 因为不论正行还是侧身,都有可能被卡在那里,动弹不得。
所以北京人走路无法取巧,无论选择什么都是拐硬弯儿,比较比较也还是一样长短。即使是这样,北京人走路依然是有选择的。走大街,干净倒是干净,就是乱,搅和得你不得安生。穿胡同,鞋子容易吃土,但似乎更安全,你不愿遇见的人或事儿,多绕一下也就“躲过去”了。
有时候去的时候是冬天,不知为什么,总觉得那时的冬天比现在冷。走在胡同里,要是赶上风口,那迎面而来的风打在脸上就像针尖一样扎的人生疼,多呆一会儿仿佛就会失去知觉,让人不得不加快脚步。
冬天里,胡同里的主色变成了灰白。参差的槐树,枣树都干巴巴的伫立在那里,胡同后面还有着没有融化的积雪。一个不小心,便会脚底一滑,一屁股栽进雪地去了。
胡同深处,会不时闪过一辆“二八”车,绿色的军大衣,棉帽子棉手套,裹得严实。车速不会很快。要是熟人,一准儿下车打个招呼,说说干嘛去。孩子们貌似是最不怕冷的人儿,穿着家里缝制的棉衣毛裤,腮边抹一把鼻涕,袖口也是黏黏的。在胡同里追着,闹着,也不觉得累。
到下午四五点了,还在外面闹腾的孩子会被勒令赶紧回家。回到屋里,蜂窝煤炉子上烤着的是大半个红薯,几片馒头。然后一家人坐在炕上,拿根大葱,抹一片馒头,要是刚刚买了杂面,切点酸菜做一锅热腾腾的杂面汤,吃上一碗会驱散所有的寒气。
入夜了,影影绰绰的是各家灯火。躺在温热的炕上,窗外是飘零的大雪。
时光流淌,老北京胡同的风采在渐渐褪去。
这些正在消失的胡同、院落、老宅、古树...就是活着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