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点下班,走在回家的路上,想到了这几天一直在想的问题。
作为一个人,一个自由的人,为了一个月4000多块的工资,每天朝九晚六点半,单休,交着每个月2000块的房租,意义何在呢?自由的身子被限制在固定的9.5个小时工作时间里,还不包括加班。意义何在呢?
我开始有些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可短期内又无法逃脱出来。只能一步步的去走。
未来我的孩子们,也要过如此这般的生活吗?就如同古希腊神话里的西西弗斯一般,一遍又一遍的将巨石推向山顶,日复一日,陷入了永无止息的苦役之中。
不,我希望他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我希望他选择去做一件事是出于兴趣,而非为了谋生。
我希望他工作是为了更好地生活,而不是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