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派出所,我第一反应不是害怕,也不是紧张,而是特别想问,您这有窝头吗?
哈哈,生在哏都的孩子,都应该懂得我这句话的出处。 这句话出自天津著名相声演员马志明的相声《纠纷》。这个段子说的是,两个社会青年,因为一点小事,谁也不服谁,最后闹到派出所后,又私下和解的故事。
而今天在我身上发生的这事儿和马志明老师的《纠纷》也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虽然是晚上,派出所的民警们依旧忙碌着。 我和先生,坐在了一边,宝爸和他爱人坐在另一边。
宝爸的媳妇儿,很能说。具体在跟我矫情什么,提笔的此刻已经想不起来了。反正她的言语,让警察同志很烦。我也烦。
“听我说,你别说了……”警察同志制止了宝爸的爱人,如机关枪似的话语。一番笔录之后,警察同志一脸蒙圈的看着我说:“你是被告?”“是的,我是。”
警察有点不相信的看着我,那神情好像再说,你怎么是被告,我以为你是原告呢。
其实我比宝妈明智的是,到了派出所后,警察问什么我说什么,一句的多余的废话都没有。一切都听警察同志的安排,毕竟这是政府部门说话办事需要分寸。
当时我就想,无论是谁的错,先给我和先生在警察同志面前留个好印象。 经过一番调解,对方提出要赔偿1000元钱,作为精神损失费。
我和先生都没同意。而我们提出的价格500元,是他们不能接受的。 现在想想,我和先生真的挺傻的。
我还被宝爸撞了呢,怎么还要给他赔钱。就算先生打了他,也是情急之下,谁知道后面我会出现什么事儿,他就应该陪我去医院做检查的。
终究是互联网时代的大数据帮了我们。 警察同志发现宝爸曾经有过“犯罪记录”。很多年前在老家因为赌博曾被有关部门管理过。
或许是有了这个不良记录,在警察同志的调解下,宝爸接受了我们500元的赔偿金。 我明显的看出宝爸一万个不愿意,但没有办法。因为他有案底,民警同志请他见好就收。
转天,先生跟着我一起去检查头部和耳朵。我被撞的头疼,耳朵疼,做了核磁。还好并无大碍。
这件小事还是发生在我们恋爱的时光里,现在回想起来,总是不禁莞尔。也是通过这一次打架,让我看到了我先生血气方刚的一面。我知道,动手打架是不对的,但真的遇见一些难缠的人,讨厌的事儿,还是动手来的痛快。
这是我先生跟我相识后第一次动手打架,当然这不是最后一次。
因为婚后我先生又打了一次架,这次价格升级了,1200元才把事情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