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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写字这个习惯,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养成的,可能得益于父亲吧。他从小就教导我,女孩子要多读书,要自立自爱,清白做人。父亲也是爱书之人,看书极杂,中外名著、天文地理、古诗宋词、世界奇闻、审美艺术均有涉猎。
家里有个大大的书柜,里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经常爬上去翻阅那些大部头的《红楼梦》、《水浒传》、《唐诗宋词八百首》,样子颇为搞笑。
上小学后,书柜更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每一本书就像一个奇妙的世界,吸引着我去探索。中学后,读书变得随心所欲。不关注作者名气,不留意畅销与否,对了眼缘,合了心性,便会爱不释手。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趟着自己的泪。
读林徽因,领略了亘古长青的四月天;读三毛,萌生出“此女只应天上有”的感慨;读安妮宝贝,品出了摄人心魄的颓废之美;读张爱玲,见识了俗世的优雅与荒凉;读陆小曼,悟出了岁月残忍世事无常……
我一直相信,文字是有灵魂的,但需要懂它的人。如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人与文字的际遇也是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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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看到陈道明为江一燕写的序:“我希望你再忙,也要有时间读书和学习。韶光易逝,刹那芳华,皮相给你的充其量是数年的光鲜,但除此之外,你更需要的是你在一生中都能源源不断给你带来优雅和安宁的力量。”
“优雅和安宁的力量”,我反复回味着这几个字,突然明白了,自己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没有放弃阅读的原因。我想要的,不过就是那份安宁。它是入心的,只能向内找寻。物质也许可以给我们很多,但心灵的成长,只能靠学习和顿悟,最便捷的途径,我想莫过于阅读了。
读书,是润物细无声的。你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和爱过的人。
虽然那些读过的书,大多数都忘了,但我依然相信,它们已经长成了我的骨血。就如那句话说的:“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我吃过很多食物,虽然现在已经记不起来吃过什么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中的一部分已经长成了我的骨头和肉。而那些读过的书,终有一天也会成为你的气质和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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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次先生问我:“你心目中理想的家装是什么样子的?”我脱口而出:“必须有一间舒适的书房,里面散发着暖暖的橘黄色灯光,有大大的书柜和高品质的音响。”
一想到,在结束一天的忙碌和家务的琐碎后,泡上一杯芬芳扑鼻的茶,在若有若无的旋律中,读一读自己喜欢的书。那是何等的惬意。当我们抛去功利,静心阅读,就会发现读书,真的是一种享受,而非苦役。人生有书作伴,我们何惧风雨?
喜欢张小娴的那句话:“有人问我,女孩子上那么久的学、读那么多的书,最终不还是要回到一座平凡的城市,打一份平常的工,嫁作人妇,洗衣煮饭,相夫教子,何苦折腾?我想,我们的坚持是为了,就算最终跌入繁琐,洗尽铅华,同样的工作,却有不一样的心境,同样的家庭,却有不一样的情调,同样的后代,却有不一样的素养。”
的确,很多时候读书并不能给我们带来现实的好处,但它为我们营造了一个富裕的精神世界,让我们可以安然地面对生活的各种境遇,在困难和不测面前,也多了份难得的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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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对美的理解很肤浅,花容月貌,唇红齿白,便觉得是美了。但一番相处下来,常会觉得索然无味,美则美,却少了灵魂。最近在看《朗读者》,当看到年过四十的董卿在台上,诗书古词信手拈来,一颦一笑尽显优雅,我才慢慢领悟到,书香气,才是一个女人最美的气息!
“若有诗书藏在心,岁月从不败美人。真正美丽的女人,从来在骨不在皮。
那是岁月赋予的美丽,是任何化妆品都堆砌不出来的优雅与从容,有书香里浸润过的通透,有眉眼里流露着的平和,有灵魂里飘逸出的清香。
那样的女子,即使没有沉鱼落雁之美,没有羞花闭月之容,也是容易让人心生敬意和爱慕的。
岁月易逝,容颜易改,作为女人,我们得努力留下岁月带不走的东西。是阅历、是智慧、是通达、也是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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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我,崇尚极简主义。基本上不怎么购置化妆品,甚至连洗面奶都很少用,就喜欢清水拂面。别人花在化妆品上的钱,我都用来买书了。
是的,我没有兰蔻,没有香奈儿,也没有LV,可我不自卑。读书给了我不卑不亢的底气。
一直以来,都喜欢在夜里写字,犹如孤独的行者。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纯粹的喜欢。
一盏孤灯,一杯清茶,在噼里啪啦的键盘声中,与文字痴缠。最喜欢那个时刻的自己,心里是安静的,脸上是柔和的。
就想一直这样,读书、写字、听歌、过简单质朴的生活,然后慢慢慢慢变老。在尘世烟火中,微笑生活,淡然去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