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长投划分为持有待售(2)

一、对子公司投资划分为持有待售

(成本法,控制)

①出售前(持有待售)

(1)100%到75%

不丧失控制权,不划分持有待售。

(2)100%到50%

丧失控制权,整体划分持有待售。

借:持有待售资产

贷:长期股权投资(整体)

(3)100%到5%

丧失控制权,整体划分持有待售。

借:持有待售资产

贷:长期股权投资(整体)


②出售后

(1)100%到75%

成本法转成本法,投资收益。

(2)100%到50%

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

a.处置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待售资产(处置部分)

投资收益

b.剩余部分

借:长期股权投资(整体-处置)

贷:持有待售资产(剩余部分)

c.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留存收益/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3)100%到5%

成本法转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a.处置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待售资产(处置部分)

投资收益

b.剩余部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整体-处置)

贷:持有待售资产(剩余部分)

投资收益


二、对联营企业投资划分为持有待售

(权益法,重大影响)

①出售前(持有待售)

(1)50%到20%

没有控制权,部分划分持有待售。

a.持有待售部分

借:持有待售资产

贷:长期股权投资(部分)

b.结转持有待售部分未实现损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留存收益/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c.剩余部分

剩余部分20%继续采用权益法。


(2)50%到5%

没有控制权,部分划分持有待售。

a.持有待售部分

借:持有待售资产

贷:长期股权投资(部分)

b.结转持有待售部分未实现损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留存收益/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c.剩余部分

剩余部分5%继续采用权益法。虽然5%已经不满足权益法。

~

②出售后

(1)50%到20%

权益法转权益法,投资收益。

a.处置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待售资产(处置部分)

投资收益

b.剩余部分

权益法转权益法,投资收益,

按比例结转处置部分未实现损益。


(2)50%到5%

权益法转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a.处置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待售资产(处置部分)

投资收益

b.剩余部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贷:长期股权投资(剩余部分)

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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