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是 山 东 枣 庄 市 某 某 造 纸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的 员 工 , 名 叫 周 长 友 。 在 工 作 中 被 烧 伤 , 经 台 儿 庄 区 劳 动 保 障 局 认 定 为 工 伤 , 后 经 枣 庄 市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委 员 会 定 为 四 级 伤 残 。 这 些 都 有 单 位 及 旁 证 材 料 证 实 。
由 于 单 位 没 按 规 定 参 加 工 伤 保 险,一 直 在 单 位 拿 伤 残 津 贴。国 家 为 保 障 工 伤 职 工 基 本 生 活,每 年 定 期 増 加 伤 残 津 贴,而 单 位 不 愿 配 合 。 都 得 经 劳 动 裁 决 才 得 以 执 行 。 近 几 年 来 陆 续 间 断 托 欠 金 额 高 达 124749 元(至 今 年 四 月 份)。使 我 本 来 的 日 子 更 是 雪 上 加 霜 !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对 工 伤 职 工 权 益 有 明 文 规 定 , 经 区 劳 动 仲 裁 厅 调 解 或 裁 决 后 索 要 无 果 , 向 台 儿 庄 区 法 院 申 请 执 行 !
但 这 些 钱 至 今 一 分 也 没 拿 到 , 究 其 原 因 , 公 司 被 拍 卖 , 由 于 公 司 还 欠 商 业 银 行 抵 押 贷 款 , 法 院 人 员 说 先 还 银 行 抵 押 债 权 , 有 结 余 才 会 清 算 、 伤 残 津 贴 和 工 人 工 资 。
只 是 , 我 想 不 通 以 下 两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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