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写这一篇,就颠覆了我这十年来心里的红楼。十年一觉红楼梦,这一次,倒是为晴雯。
并不敢说像红学家胡适,周汝昌等一样用什么考证派,索引派来看待红楼,但也从不把这书当作是儿女私情般的肤浅读物。我曾为这书做过许多傻事,后来才知道是自己浅薄了,为这书疯掉的傻掉的又岂在少数。我曾向简书投稿名为再谈红楼,我知道我在文学上的造诣简陋,并不敢心比天高。可我有十全的资格为人哭,为人写字。
看这世间,哪个敢说自己不是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人,什么是贵,什么是贱,个人有个人的看法罢了。我想为晴雯写这一篇,为了我这些年对红楼的误解,对这女子的误恨。我爱她的风流灵巧,爱她的刻薄尖酸,爱她的姣好面容。本不想用这题目,原是潇湘妃子上元佳节对的伤心五言联句,用在晴雯身上也是不妥。但又不想用金陵十二钗的副册来一句断人生。那我想,最适合的不过是芙蓉诔了,可是诔者亡也,终归是一死。晴雯却说,是上天去做芙蓉花司了。芙蓉,是有情的花儿,象征着纯洁,又说是团圆,放在神农的时代又说是昔日芙蓉花,今为断肠草。可见芙蓉花司,只晴雯一人可得了。
我在文章里的话向来是想好了布局才写,所以每每有说不出来的感情窝在心里。现在想想,语无伦次何尝不是深切的代名词。从前只顾着最重要的角色,其实能讽刺人的往往是小人物,在风月场中,富贵家族,倒不如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干净。死了也让后人明白,她比那袭人之流强上百倍。冷二郎说,这宁国府上上下下除了门口的石狮子再无干净的了。这放至如今也一般无二未可知。倒是个人为个人的了,所以善良就显得那样弥足珍贵。殊不知,这其实本应是最稀松平常的了。
我这人原是这样,向来如此,你们都知道,却从来不明白。可谁又明白谁呢。倘若是今日犯了法,就希望法律之内尽是人情了。在很多事面前,我们是那样的微不足道,可是人的感情,眼泪又是那样的使这万物都痛彻心扉。
听人说,扮演晴雯的人原想做黛玉,可陈晓旭寄了诗词来,柔弱又胜三分。依我看,做晴雯倒是件好事,如今提起晴雯,我脑子里再没第二张脸。原也不该指着宝玉,古今纨绔第一,不肖无二的人,除了出家当和尚,再没别的法子。若你芳魂有知,也不辜负我白白伤心一回。真的也好,假的也罢。倒真是那句,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还无。
我只庆幸红楼不再是禁书,这是二十一世纪最美好的功德了。
本应做赋,可才学拙劣。借芙蓉诔一句,悼晴雯。而今后,爱你千万年不够:倩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