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完整篇文章让人感觉有些不知所以然,这是一篇小说,人物环境有了,那么情节在哪?全文仿佛是无数个描写片段组合而成,但是组合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也不符合必然,可然规律,也没有追求情节的连贯和整体性。再读几遍发现了本文的一些展示艺术。
①视觉触觉听觉相结合
例如作品刚开始,作者主要描写了夏日北京西城一段马路上的景象:“火焰焰的太阳”、“沙土”、“酷热”、“狗”、“老鸦”、“铜盏相击的声音”等等词语。接着首先出场的一个人是——胖孩子——只一声“热的包子咧!刚出屉的……”接而视角由胖孩子的叫喊“转向”马路对面。作者继而描写了两个人:“谈黄制服”、“挂刀的”、“面黄肌瘦”——巡警,手里牵着绳,那头拴在一个人身上:“蓝布大衫”、“白背心”、“新草帽”、“帽檐四面下垂”。这里的手法依然是从人物外貌入手。
②多个镜头来回转换
本文整体是从第三人称的叙述视角描绘。但是叙述中又从不同人物的视角出发。“他犯了什么事啦?”这段里我们注意到,描写着实精彩:其中来回刻画了多个“看”,而且不同的“看”之间有着不同的含义,“看”的与“被看”的人又在来回变化,仿佛是摄像机不断地切换在不同的人的眼睛上一样。最重要的特色是作者只是对眼前所看、所听到的事情进行描写,自身也没有深入人物个体的内心去探究。
③各种对比手法
以炎热燥热的天气,转折过渡到凉爽的气氛下,两种环境相对比下将炎热和凉爽放置在同一个画面内,充实完整。再例如通过画面里来回孩子的叫卖声,与静态的夏日里慵懒的空气相衬。
总之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