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机是激发和维持有机体的行动,并将使行动导向某一目标的心理倾向或内部驱力。从哲学层面上讲,人类的行为是个体自身与外界环境互动的关系,而相应从心理活动层面上来讲:所谓“个体自身”是指人的心理特征,因为这是心理活动层面最稳定而对人类及其个体仅具有代表性的部分;而“个体与外界环境互动反映”,从心理活动层面上来讲也就是个体对客观事物的反应这一心理过程。由此,行为从心理活动层面上讲也就是个体的心理特征与其心理过程相互作用的过程与结果。而由于心理特征和心理过程相互作用与反应的结果是形成为心理状态,所以从心理活动层面上说:行为动机实际上是属于心理现象中的心理状态。
动机具有三方面功能:(1)激发功能,激发个体产生某种行为;(2)指向功能,使个体的行为指向一定目标。(3)维持和调节功能,使个体的行为维持一定的时间,并调行为的强度和方向。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依据动机的起源,可分为生理性动机和社会性动机。前者与有机体的生理需要相联系;后者与有机体的社会需要相联系。依据引起动机的原因,可分为内在动机和外在动机。前者由有机体自身的内部动因(如激素、中枢神经的唤起状态、理想、愿望等)所致;后者则由有机体的外部诱因(如异性、食物、金钱、奖惩等)所致。
行为早晚总是会受认识过程、感情过程、意识过程的共同影响,若单就以上某理论由此而过于肯定认识过程、感情过程或意识过程对行为的独立作用,是失之偏颇的。不过,若肯定以上观点正确部分还是可知:行为实际上既可先因认识过程而诱发启导,亦能先由感情过程或者意识过程而诱发启导。所以,综合以上观点只能认为:不存在在任何时空下对所有行为动机都具有主导决定作用的心理过程,而行为动机中由某种心理过程对行为的诱发启导作用又只能是随机随遇的。而动机内各心理活动过程统一谐调性的根基只能在于:任何行为都是要经历认识过程、感情过程和意识过程为达成谐调一致而引发的作用。
动机是在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当人的某种需要没有得到满足时,它会推动人去寻找满足需要的对象,从而产生活动的动机。求助者的需要,是否符合咨询师的需要,是令人警醒的,不提前设置期待,以求助者为中心,去体会对方的需要,不是一句“设身处地”就可以轻松做到的。一味的追求效果,也许正是适得其反的做法?